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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天津音乐学院招生2023

  • 音乐
  • 202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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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音乐学院高考艺考简章
  • 天津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
  • 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系招生简章
  • 天津音乐学院考研
  • 天津音乐学院国际本科

  • 天津音乐学院高考艺考简章

    有对音乐艺术大学有填报意向的考生来看看天津音乐学院吧!该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有硕士和本科两个办学层次,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津音乐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1007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北院),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南院)。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始建于1958年10月,经过60多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北方地区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重要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学院遵循党和国家教育兄此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服务职能。学院坚持高水平、有特色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文化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音乐艺术专门人才。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六条招生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是招生工作的监察机构,对招生工作全程羡激迅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院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确铅闭定招生专业、规模。

    第八条学院是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不做分省计划。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在招生总计划数范围内,经学院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时可将部分专业(招考方向)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数调剂至其他专业(招考方向)。

    第九条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公示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专业录取以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根据前款规定,按照学院划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录取。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科、理科,不含各类录取政策加分。

    第十二条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教钢琴主项、音教声乐主项、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和音乐批评招考方向),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课(750分满分)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在文化课成绩(750分满分)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校考专业各招考方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总成绩均按照750分计算。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据校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考生须按照本省要求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省统考类别与我院专业未对应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我院。我院将在教育部专业合格名单备案时,统一核验考生艺术类统考合格要求,如经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备案,校考成绩视为无效。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方可填报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学院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和学院各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六条学院年度招生专业和专业考试内容通过招生简章发布。

    第十七条学院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第十八条咨询、联系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emailprotected]电话:022-24160044(兼传真)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9号 邮编:300171

    学校:http://www.tjcm.edu.cn监督电话:022-24310376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十九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相关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时,学院依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每学期办理学生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学生在学习期间,学院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转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一律缴费上学。经物价部门批准,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现执行每生15000元/学年。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我院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其他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大型乐器、钢琴、竖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院申请租赁。

    第二十五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我院学位相关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经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咨询内容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的承诺。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音乐学院录取分数线2023

    天津音乐学院成人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梁轿掘考是最后的选择。

    1、天津音乐学院简介 天津音乐学院,坐落于天津市,主管主办部门是天津市,天津音乐学院是国家正规公办大学。

    2、天津音乐学院成人高考的具体专业可以点击底部咨询招生老师。

    3、 招生对象和条件

    (1)报考天津音乐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橡核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成教、成人教育、函授、成考。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考试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

    成人高考报名都是提前报名,发放教辅资料,安排复习备考,额满为止。成人高考是考生要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很简单需要填报志愿,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毕业比较容易。

    成人高考,有统一的入学考试,有最低线、投档,录取等环节,所以在成人学历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毕竟每年都有几百万的考生。如果你认为自己自考考不过,网络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参与感低,成考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

    但是——也不要觉得通过了天津音乐学院成人高考,就开始懈怠了,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学习之路其实才刚刚开始。成人高考真的不难!所以,放心选择成考。所以不论是统招的第一学历,还是成人教育的第二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

    另外,2023年天津音乐学院成帆搭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天津市,是多所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天津市成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天津音乐学院成考咨询与预报名:https://www.87dh.com/xl/

    天津音乐学院舞蹈系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我从转载《2013年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院校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兆答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最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音乐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硕士、本科

    四、学院代码:10072

    五、学院地址:

    天津音乐学院本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与十四经路交口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音乐学院建立于1958年。是在中央音乐学院由天津迁址北京,留下部分师生员工和设备的基础上组建的。五十多年来,天津音乐学院培养了众多的知名作曲家、歌唱家、演奏家和音乐理论家,在国内外有着相当高的知名度。

    学院设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系、民乐系、管弦系、键盘系、音乐教育系、艺术管理系、现代音乐系、戏剧影视系和舞蹈系;还设有成人教育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音乐研究所、学报我部和研究生部。2009年我院新增学前教育、舞蹈学两个专业,2010年又新增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现有八个本科专业三十多个专业方向面向国内外招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现在校学生近三千人。附中的生源数量多、质量高,是学院最好的生源基地。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立本科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和本科招生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芹喊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我院教务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我院是教育部认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之一,不做分省计划。我院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由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还将通过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七条本科学费标准:8000-10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我院是教育部规定的自主划定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的院校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我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投档,文、理兼收。我院不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第十条在文化课考试成绩(总成绩)达到我院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文考通知后才能报考我院,我院不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以及其它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我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嫌猜野重填报。

    第十四条专业设置和专业考试内容请考生参考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我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南院办理入学手续,课程安排在南院和北院兼有。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院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依据《天津音乐学院学生管理条例》、《天津音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分制。

    第十九条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本市郊县及外省市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音乐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院学籍相关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只适用于本年度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咨询内容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的承诺。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天津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咨询、联系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tjcm.edu.cn

    E-mail: [emailprotected]

    电话:022-24160044(兼传真)

    邮编:300171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天津音乐学院考研

    天津音乐学院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改销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支付”缴纳的报考费有效)。

    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艺术学理论(专业方向:艺术管理、音乐美学、音乐批评学),音乐与舞蹈学(专业方向: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舞蹈学、音乐教育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

    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思想政治辩歼喊理论、外语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院命题。

    专业型硕士招生学科专业音乐(专业方向:作曲、视唱练携野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戏剧(专业方向: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艺术语言理论与实践)。

    天津音乐学院国际本科

    天津音乐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如下: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

    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392 分

    音乐学(音乐商务与音乐传媒)专业

    专业合格,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444 分

    音乐学(音乐批评)专业

    专业合格, 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449 分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专业合格, 按文化慎锋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356 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指挥)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32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音乐录音)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32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美声)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52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民族声乐)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75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笛子、笙、唢呐、二胡、板胡、民乐大提琴、民乐低音提琴、琵琶、三弦、扬琴、古筝、古琴、阮、柳琴、民族打击乐、管子)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6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小提琴、中提琴、管弦大提琴、管弦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管弦萨克斯管)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65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钢琴)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7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26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现代键盘、现代萨克斯管、爵士小号、爵士长号、爵士鼓、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电子手风琴)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6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3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宽销晌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1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舞蹈学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40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表演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260 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为 320 分斗改,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扩展资料:

    天津音乐学院是中国北方地区重要的培养音乐、舞蹈、戏剧、影视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教育学府。天津音乐学院2019年面向全国,本科计划招收702人

    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高、中等教育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

    刑者;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人员。

    3、报名范围:全国考生。

    4、网上报名时间:2020 年2 月12 日9 时— 15 日17 时。

    3.现场确认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地址:河东区十四经路与八纬路交口)。

    5、现场确认时间:2020 年2 月16 日 — 17 日,上午9:00 —下午17:00。

    6、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院、北院)。

    7、考试时间:2020 年2 月19 日 — 27 日。

    8、初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 月19 日;2 月20 日下午4:00 网上查询进入复试结果;

    其他系:2 月19 日 — 22 日;2 月24 日下午4:00 网上查询进入复试结果。

    9、复试:

    音乐学系、作曲系:2 月21 日 — 22 日;

    其他系:2 月25 日 — 27 日。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音乐学院-本科招生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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