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历史?供销社2001年取消的。2001年全国供销合作社职工开始陆续的下岗。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到了神州大地,国家开始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供销社的弊病也逐渐开始凸显。那么,供销社历史?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供销社2001年取消的。2001年全国供销合作社职工开始陆续的下岗。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改革开放的春风吹到了神州大地,国家开始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供销社的弊病也逐渐开始凸显。
供销社网点的大幅减少导致了很多供销社售货员只能提前下岗退休,其收益的不景气也使得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日益减少。再加上工作岗位的多样化,供销社族稿售货员也不再是人人羡慕的好工作,甚至沦为了底层职做宽业。
供销社的历史
1954年7月,中华全国合作社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修改了社章,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1958年以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
1982年2月22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问题的决议。将商业部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粮食部合并,组建新的商兆胡孝业部。但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
1995年2月,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农村改革的要求,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出发,在总结供销合作社过去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性质,宗旨,地位和作用,并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云南合作社始于1927年昆明市群益消费合作社的成立。1938年旧政府成立了合作事业管理机构。云南供销合作社始建于1950年初,以后逐步发展壮大。期间,在大跃进、文化大革命时期和1983年与国营商业三合三分。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体制改革,云南供销合作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1950年3月,昆明市军管会接管旧政府的'云南省合作事业管理处'及其财产。5月,成立'云南省合作总社筹备处',即以昆明为重点整顿和建立消费、手工业、汽车运输等合作社。12月11日,按照西南第一次合作社工作会议精神,下发《关于有重点的组织农村合作社的指示》,开始在昆明市的官渡区、宜良、玉溪、曲靖等县农村试办供销合作社。12月20日,省人民政府通知,省合作总社筹备处改为昆明市合作总社,划归昆明市政府领导。
1951年3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省人民政府合作事业指导处,负责全省合作事业的发展工作。
1952年10月,省合作事业指导处撤消,成立云南省合作社联合社筹委会。
1954年7月,召开全省第一届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云南省合作社联合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19人)、监事会(9人)。11月,根据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实行城乡分工的原则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指示,云南省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对于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未出年的人,正好刚上上中国当时中国计划经济的产物供销社的尾声,直到现在还依稀的记得当时的很多情景。
记忆最深的就是当时的粮油歼态供销社。因为那时候没有超市和私人粮店等购买粮食的厂所,所有的粮食买卖都要通过国有的粮食供销社进行,我们通常叫国有粮店。按城市规模大小,一个城市当中按这种大大小小的国有粮店有几十到上百家之多。里面工作的也都是国企的员工,当然当时城市里所有的职工都是国企员工,因为是当时是没有私营企业的。
另外由于粮食并不是可以可以在自由买卖的,所有人的买粮食除了要到供销店以外 ,还要凭借粮票和粮本戚兆。这两样同样缺一不可,城市里每家的粮本上都记录着家里的人口总数和所从事的职业和年龄。比如像小学生按年纪不同,数量也不一样,记得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一个月可以有30斤的大米,40斤的玉米,成年人刚可以领到35斤和50斤,根据你的职业不同,国家是按需分配的。
当时供销社粮店的粮食品种也比较少,主要在北方就是大米,白面和黄豆和玉米,还有一些高粱米,主要是这五样。
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的前身是广东省合作总社,成立于1951年2月,1954年10月改名为广东省罩羡供销合作社,1958年3月与广东省服务厅合并为广东省第二商业厅(保留供销合作社名义),同年6月广东省第一、第二商业厅合并,成立广东省商业厅(对外仍保留供销物轮拍合作社名义)。1961年9月广东省供销合作社与广东省商业厅分署办公。“文革”初期,广东省供销合作社再次合并到广东省商业厅,1975年5月又与广东省商业厅分署办公,1983年7月,第三次合并到省商业厅,1985年4月,第三次从省商业厅划出,单桐脊独建制,但不再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所属各级供销联合社负有组织、协调、监督和提供服务的责任。
山东省合作社事业是在抗日根据地创建的,并逐步得到发展壮大。
1950年,山东省 *** 成立省合作总社,1951年改为合作事业管理局,负责全省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渔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的行政领导工作。
1955年,改名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
1956年,全省供销社召开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制定通过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章程》。
之后,先后经历了供销社与商业的两分两合(1958年分、1961年合,1970年分、1975年合),在其间及随后几年内,手工业、渔业、城市消费、信用合作社(1957年)以及农机(1978年)、丝绸(1981年)、烟草(1982年)等行业陆续脱离供销社。
1982年, *** 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提出恢复和加强供销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加快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
1984年,根据省委、省 *** 的总体部署,山东省、市、县供销社从机构设置上陆续退出 *** 序列,机关经费转为自筹,但职能和地位不变。
1988年,全省供销社召开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更名为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定通过了《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以上就是供销社历史的全部内容,1970年分、1975年合),在其间及随后几年内,手工业、渔业、城市消费、信用合作社(1957年)以及农机(1978年)、丝绸(1981年)、烟草(1982年)等行业陆续脱离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