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标准?法律分析: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以及药品的特殊性而制订的。药品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药用原料、辅料及中药提取物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1.制剂通则、那么,微生物限度标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对七叶皂苷钠搽剂进行质量检测时,乙醇含量的要求至关重要,应当在65%至80%的范围内,具体参考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的附录Ⅶ E标准。
对于微生物安全,该制剂需经过严格的微生物限度检查,依据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Ⅺ J的方法执行。在测试过程中,需确保每1毫升液体中细菌总数不超过100个,同样,霉菌数也不能超过这个标准。特别强调,不应检出绿脓杆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这是保证制剂无菌的关键指标。
此外,七叶皂苷钠搽剂还必须符合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Ⅰ T中关于搽剂的所有相关要求,这包括但不限于制剂的纯度、稳定性、无毒性和配伍性等多方面的标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法律分析: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以及药品的特殊性而制订的。药品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药用原料、辅料及中药提取物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和原辅料 应符合 无菌检查法规定。
2.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3. 非无菌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法律依据:《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2020年版的公告(2020年第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 《中国药典》)经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2020年版《中国药典》目录见附件。
人和净化指出,微生物限度即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检查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料、辅料受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方法。
检查项目包括细菌数、霉菌数、酵母菌数及控制菌检查。
微生物限度检查应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查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按《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悬浮粒子、浮游菌和沉降菌的测试方法》的现行国家标准进行洁净度验证。 供试品检查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应证明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的生长和存活无影响。
检查结果一1g、1ml、10g、10ml或10㎡为单位报告。有疑问可询安徽人和净化。
局部给药制剂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口服给药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00cfu,含药材原粉的制剂,细菌数每1g不得过10 000cfu(丸剂每1g,不得过30 000cfu),局部给药制剂,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用于表皮或黏膜不完整的含药材原粉的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或10cm2不得过1000cfu,每1ml不得过100cfu。用于表皮或黏膜完整的含药材原粉的局部给药制剂,细菌数,每1g ,10cm2不得过10000cfu。每1ml,不得过100cfu等等。
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以及中药的特殊性而制订的。药品的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中药提取物及辅料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2.口服给药制剂
2.1 不含药材原粉的制剂
细菌数 每1g 不得过1000cfu。每1ml 不得过1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 每1g 或1ml 不得过100cfu。大肠埃希菌 每1g 或1ml 不得检出。
2.2 含药材原粉的制剂
细菌数 每1g 不得过10 000cfu(丸剂每1g 不得过30 000cfu)。每1ml不得过5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 每1g 或1ml 不得过100cfu。大肠埃希菌 每1g 或1ml 不得检出。大肠菌群 每1g 应小于100 个。每1ml 应小于10 个。
2.3 含豆豉、神曲等发酵原粉的制剂
细菌数 每1g 不得过100000cfu。每1ml 不得过1000cfu。
霉菌和酵母菌数 每1g 不得过500cfu。每1ml 不得过100cfu。
以上就是微生物限度标准的全部内容,每1ml 不得过1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 每1g 或1ml 不得过100cfu。大肠埃希菌 每1g 或1ml 不得检出。2.2 含药材原粉的制剂细菌数 每1g 不得过10 000cfu(丸剂每1g 不得过30 000cfu)。每1ml不得过500cfu。霉菌和酵母菌数 每1g 或1ml 不得过100cf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