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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十三行历史,广州十三行有什么历史意义

  • 历史
  • 2023-05-07
目录
  • 广州十三行兴盛的原因
  • 十三行的历史意义
  • 十三行的历史背景与影响
  • 为什么叫广州十三行
  • 广州十三行码头旧址在哪

  • 广州十三行兴盛的原因

    清代设立于广州的经营对外贸易的专业商行。又称洋

    货行、洋行、外洋行、洋货十三行。康熙帝二十四年(1685)开放海禁后,清廷分别在广东、福

    建、浙江和江南四省设立海关。粤海关设立通商的当年,广州商人经营华洋贸易二者不分,

    没有专营外贸商行。次年四月间,两广总督吴兴祚、广东巡抚李士祯和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

    共同商议,将国内商税和海关贸易货税分为住税和行税两类。住税征收对象是本省内陆交易

    一切落地货物,由税课司征收;行税征收对象是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由粤海关征

    收。为此,建立相应的两类商行,以分别经理贸易税饷。前者称金丝行,后者称洋货行即十

    三行。从此,洋货十三行便成为经营外贸的专业商行。名义上虽称“十三”, 其实并无定数。

    旧有十三行“沿明之习”的说法,是从《粤海关志》抄袭篡改《澳门纪略》的杜撰之词,属

    讹传。 洋货十三行在创建时,广东官府规定它是经营进口洋货和出口土货(包括广货、

    琼货)的中介贸易商行。最初指定洋货十三行经营的贸易对象,实际包括外洋、本港和海南

    三部分内容。乾隆帝十八年(1753),业务曾一分为二,专营外洋各国来广州贸易的叫外洋行,

    经营出海贸易的称为海南行。自二十五年起,外洋岁埋行不再兼办本港贸易的事务,另由几家行

    商专营暹罗(今泰王国)贡使及其商民贸易税饷事宜,称为本港行;而海南行又改称福潮行,经

    营包括广东潮州及福建商民往来买卖税务。这时来到广州海口商船渐多,贸易发展,各行口

    商人资本稍厚者经办外洋货税,其次者办本港船只货税,又次者办福潮船只货税。六十年,

    本港行因其中个别商人倒账破产而被官府革除,其业务划归外洋行,每年推举两家来轮流办

    理。嘉庆帝五年(1800)以后,在广州经营贸易的商行,按业务范围划分只有外洋行和福潮行。

    前者仍称洋货行或十三行。 专设经理广州外贸税饷事务的洋货十三行,是清廷实行严格

    管理外贸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防止中外商民自由交往。它由封建官府势力

    “招商承充”并加以扶植,成为对外贸易的代理人,具有官商的社会身份,也是清代重要的

    商人资本集团。 洋货十三行作为清代官设的对外贸易特许商,要代海关征收进出口洋船

    各项税饷,并代官府管理外商和执行外事任务。这是清代对外贸易的主要特点。为了整顿洋

    行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外商的直接管理,清廷于乾隆帝十年从广州二十多家行商中选择殷实者

    五家为保商,建立保商制度。保商的责任是承保外国商船到广州贸易和纳税等事,承销进口

    洋货,采办出口丝茶,为外商提供仓库住房,代雇通商工役。保商对于承保的外国商船货物

    因享有优先的权利,在其他分销货物的行商交不出进口货税时,必须先行垫付。凡外商有向

    官府交涉禀报的事,责令保商通事代为转递,并负责约束外商不法行为。尽管外商对保商制

    度表示不满,但清廷一直加以维护。行商和外商利益一致时,就互相勾结;利益矛盾时,就

    互相欺骗敲诈,酿成种种纠纷。有的行商在封建官府和外商之间投机取巧,获利致富;但大

    多数行商则在封建官府和外商夹击下,招致破产。 鸦片战争前的广州十三行街

    广州十三行建立有同业商人行会组织,即所谓“洋行会馆”(公行)。康熙帝三十八年及五十九

    年,广州行商曾两次组建公行,但为期都不长。公高雀渗行议定行规,表面是为约束不法行为,扶

    持对外贸易,实际上却增加了不少禁约。它对货物实施公行垄断,以便按照行会的利益自行

    调整价格。英商为打破公行垄断,通常用收买个别行商、贿赂官府的手段,使公行难以持久,

    如乾隆帝二十五年广州公行正式奉准成立,到三十六年即被解散。此外,公行存在期间,在行

    商之间及行商和散商之间,又为争夺商业利润互相倾轧,外商得以乘机在进出口货价和交易

    量上利用矛盾,遂造成公行的亏损和债务;公行制度下的行商,因对行欠债务负有连带责任,

    故不断出现倒闭。乾隆帝四十七年公行再度恢复,并开始设立利用行佣积累起来的公所基金,

    用以清偿行商的拖欠、罚款等,以维护公行的稳定。重建后的公行,延续了近六十年。 鸦

    片战争以后,《南戚脊京条约》规定,废除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公行制度,允许英国商人在各口岸

    任意与华商交易。道光帝二十三年七月初一 (1843年7月27日),广州开放通商,一些十三行

    行商仍旧营业。他们曾经对新定的自由通商进行种种抵制,力图保住昔日的独占地位,但未能

    如愿。咸丰帝六年(1856),十三行毁于广州西关大火。

    十三行的历史意义

    广州十三行创立于康熙盛世,是清政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专业商行。别名“洋货行”、“洋行”。被誉为“金山珠海,天子南库”。

    1757年,随着乾隆皇帝仅留粤海关一口对外通商上谕的颁布,清朝的对外贸易便锁定在广州十三行。位于珠江边上的中外交易场所,十三行口岸洋船聚集,几乎所有亚洲、欧洲、美洲的主要国家和地区都与十三行发生过直接的贸易关系。

    这里拥有通往欧洲、拉美、南亚、东洋和大洋洲的环球贸易航线,是清政府闭关政策下唯一幸存的海上丝绸之路。直至鸦片战争为止,十三行独揽中国外贸长达85年,中国对欧洲的贸易维持了100年的贸易顺差地位,使全球的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

    广州对外贸易源远流长,被誉为“千年商都”。事实上,南海县自隋朝建县千余年来,长期管辖广州城西,在200多年前设立的十三行,当时正是南海县管辖。在清朝初年,随着到广州的外商不断增多,许多国家在广州设立商馆。而外商来华贸易或办理其他事务,都必须经过清政府特许的“公行”来进行,这些“公行”通称“十三行”。

    清乾隆年间,全国仅留广州“一口通商”,广州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市场一派繁荣。通过十三行,中国的瓷器、茶叶、丝绸源源不断漂洋出海,而从外国进口的钟表、玻璃镜、珐琅器等“洋货”让人大开眼界。

    在目前留下的记载中,拆桐常常把十三行商馆描绘成为“金山银海,堆满银钱”的景象。从历史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年十三行的辉煌,画面上十三行商馆区各国商贾穿梭,江面上万舸竞舤的场面让人叹为观止。

    扩展资料:

    起始时间

    自唐代以来,广州一向是我国最重要的商港之一,而广州十三行,在十七世纪后期至十九世纪中叶这一段期间,又是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十三行商馆集中在广州城郊西南角,紧靠珠江,那里是一个繁忙的水码头。

    1684年,广东政府招募了13家较有实力的行商,指定他们与洋船上的外商做生意并代海关征缴关税。1757年,清朝实行闭关锁国政策,仅保留广州一地作为对外通商港口,而十三行则是昌御敏当时中国唯一合法的外贸渠道。

    运行机制

    广州十三行受粤海关管辖,它的运行机制诸如承商耐枝制、保商制、总商制、揽商制、公行等在本质上是清政府确保实现以商制夷、确保税收的方式。

    承商制是指十三行商"承揽夷货"制度;保商制规定行商首先要负责外商在华所有行为;总商一般是一到三名,由行商中资本最雄厚的行商担任,负责率领众商与夷人交易;揽商制是指行商包揽一笔交易的所有环节;公行的设立是为了规范对外贸易市场,把握议价权,实现行商利益最大化。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十三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解码广州十三行辉煌时代背后的“南海元素”

    十三行的历史背景与影响

    自唐代以来,广州一向是我国最重要的商港之一,而广州十三行,在十七世纪后期至十九世纪中叶这一段期间,又是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一种特殊的组织。

    关于广州十三行起始的年代问题,没有详细记载的史料。过去的学者曾对这一问题进行考察,归纳起来,约有以下三种意见:

    第一种亦是最早提出的意见,就是把康熙五十九年(1720)广州洋货商人组织公行的一年,认为是广州十三行起始建立的年代。英国摩斯、美国亨德等西方学者主张这一说。后来梁嘉彬著《广东十三行考》已指出此说的谬误,认为“是年无非为十三行商始有共同组织(公行)之一年而已”。

    第二种意见认为广东十三行出现在公行成立之年以后,如日本学者稻叶岩古郎以为在乾隆二十五年以后,十三行逐渐变成了公行的代名词。这一说显然也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种意见认为广东洋货行起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这是《广东十三行考》的主张:“粤海设关之年(康熙二十四年)可确定已有十三行”。吴晗在介绍《广东十三行考》所写的书评中,基本上同意梁氏的说法。不过,他根据昭涟《啸亭杂录》记吴兴祚的事:“奏通商舶,立十三行”。认为这是吴兴祚始任两广总督到粤海设关之年任内时期的事,因而断定说:“则十三行之立,当为康熙二一至二四年(1682—1685)四年间事。” 在清代前期,广州的行商在对外贸易活动中,依靠政府给予的特权,垄断了广州整个对外贸易,形成了一个“公行”贸易制度。

    公行确立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最初由宜指定一人为为外贸经手人。此人纳银4万两入官,包揽了对外贸易大权。后来,各行商从自身利益出发,共同联合组织起来,成立一个行会团体,即所谓的公行。据史记载,于1720年11月26日,公行众商啜血盟誓,并订下行规十三条:

    第一条:华夷商民,同属食毛践土,应一体仰戴皇仁,拆图报称。

    第二条:为使公私利益界划清楚起见,爰立行规,共相遵守。

    第三条:华夷商民一视同仁,倘型掘夷商得买贱卖贵,则行商必致亏折,且恐发生鱼目混珠之弊,故各行商与夷商相聚一堂,共同议价货价,其有单独行为者应受处罚。

    第四条:他处或他省商人来省与夷商交易时,本行应与之协订货价,俾得卖价公道,有自行订定货价或暗中购入货物者罚。

    第五条:货价即经协议议妥贴之后,货物应力求道地,有以劣货欺瞒夷商者,应受处罚。

    第六条:为防止私贩起见,凡落货夷船时均须填册,有故意规避或手续不清者应受惩罚。

    第七条:手工业品如扇、漆器、刺绣、国画之类,得由普通商家任意经营贩卖之。

    第八条:瓷器有待特别鉴定者(指古瓷),卜哗核任何人不得自行贩卖,但卖者无论赢亏,均须以卖价百分之三十纳交本行。

    第九条:绿茶净量应从实呈报,违者处罚。

    第十条:自夷船卸货及缔订装货合同时,均须先期交款,以后须将余款交清,违者处罚。

    第十一条:夷船欲专择某商交芦隐易时,该商得承受此船货物之一半,但其他一半须归本行同仁摊分之,有独揽全船货物者处罚。

    第十二条:行商中对于公行负责最重及担任经费最大者,许其在外洋贸易占一全股,次者占半股,其余则占一股之四分之一。

    第十三条:头等行,即占一全股者,凡五;二等者五;三等者六;新入公行者,应纳银一千两作为公共开支经费,并列入三等行内。

    初时,公行没有法定的共同领袖,也没有取得完全统一的部署,组织相当松散,时散时复。一直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广东巡抚李湖等奏请明立科条,建议“自本年为始,洋船开载来时,仍听夷人各投熟悉之行居住,惟带来各物,令其各行商公同照时价销售,所置回国货物,亦令各行商公同照时定价代买”即是说要复设公行。两年后,经清政府批准,公行正式恢复,从此一直延续到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前,再也没有解散过。 鸦片战争前广州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也叫公行、洋行、洋货行、外洋行。相传其名起于明代,这种说法,是从《粤海关志》抄袭篡改《澳门纪略》的杜撰之词,属讹传。号为“十三行”,却非固定为13 家。清代严格实行闭关锁国政策,规定对外贸易仅限于广州一口,十三行业务十分发达。为了垄断对外贸易,广州16 家洋行于1720 年12 月(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成立“公行”,但遭到外国商人反对。次年被两广总督废止。1760 年(乾隆二十五年)洋商潘振成等九家向粤海关请求成立公行,该行具有亦官亦商的职能。1770 年公行裁撤,众商皆分行各办。直到1782年公行制度才最后确立下来。公行对官府负有承保和缴纳外洋船货税饷、规礼、传达官府政令、代递外商公文、管理外洋商船人员等义务,在清政府与外商交涉中起中间人作用。另一方面,它享有对外贸易特权,所有进出口商货都要经它买卖。初为牙行性质,后也自营买卖。自1820 年(嘉庆二十五年)伶丁洋面鸦片及各项商货走私贸易兴起之后,多数行家营业亏损,资金欠缺,负债很多,常有倒歇。《南京条约》规定开放五口通商,废止十三行独揽中国对外贸易的特权。从此,十三行遂日趋没落。

    洋货十三行在创建时,广东官府规定它是经营进口洋货和出口土货(包括广货、琼货)的中介贸易商行。最初指定洋货十三行经营的贸易对象,实际包括外洋、本港和海南三部分内容。

    为了整顿洋行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外商的直接管理,清廷于乾隆帝十年从广州二十多家行商中选择殷实者五家为保商,建立保商制度。保商的责任是承保外国商船到广州贸易和纳税等事,承销进口洋货,采办出口丝茶,为外商提供仓库住房,代雇通商工役。保商对于承保的外国商船货物因享有优先的权利,在其他分销货物的行商交不出进口货税时,必须先行垫付。凡外商有向官府交涉禀报的事,责令保商通事代为转递,并负责约束外商不法行为。尽管外商对保商制度表示不满,但清廷一直加以维护。行商和外商利益一致时,就互相勾结;利益矛盾时,就互相欺骗敲诈,酿成种种纠纷。有的行商在封建官府和外商之间投机取巧,获利致富;但大多数行商则在封建官府和外商夹击下,招致破产。

    乾隆帝十八年(1753),业务曾一分为二,专营外洋各国来广州贸易的叫外洋行,经营出海贸易的称为海南行。自二十五年起,外洋行不再兼办本港贸易的事务,另由几家行商专营暹罗(今泰王国)贡使及其商民贸易税饷事宜,称为本港行;而海南行又改称虔潮行,经营包括广东潮州及南安府商民往来买卖税务。这时来到广州海口商船渐多,贸易发展,各行口商人资本稍厚者经办外洋货税,其次者办本港船只货税,又次者办福潮船只货税。六十年,本港行因其中个别商人倒账破产而被官府革除,其业务划归外洋行,每年推举两家来轮流办理。

    嘉庆帝五年(1800)以后,在广州经营贸易的商行,按业务范围划分只有外洋行和福潮行。前者仍称洋货行或十三行。 专设经理广州外贸税饷事务的洋货十三行,是清廷实行严格管理外贸政策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防止中外商民自由交往。它由封建官府势力“招商承充”并加以扶植,成为对外贸易的代理人,具有官商的社会身份,也是清代重要的商人资本集团。

    广州十三行建立有同业商人行会组织,即所谓“洋行会馆”(公行)。公行议定行规,表面是为约束不法行为,扶持对外贸易,实际上却增加了不少禁约。它对货物实施公行垄断,以便按照行会的利益自行调整价格。英商为打破公行垄断,通常用收买个别行商、贿赂官府的手段,使公行难以持久,如乾隆帝二十五年广州公行正式奉准成立,到三十六年即被解散。此外,公行存在期间,在行商之间及行商和散商之间,又为争夺商业利润互相倾轧,外商得以乘机在进出口货价和交易量上利用矛盾,遂造成公行的亏损和债务;公行制度下的行商,因对行欠债务负有连带责任,故不断出现倒闭。乾隆帝四十七年公行再度恢复,并开始设立利用行佣积累起来的公所基金,用以清偿行商的拖欠、罚款等,以维护公行的稳定。重建后的公行,延续了近六十年。 鸦片战争以后,《南京条约》规定,废除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公行制度,允许英国商人在各口岸任意与华商交易。道光帝二十三年七月初一 (1843年7月27日),广州开放通商,一些十三行行商仍旧营业。他们曾经对新定的自由通商进行种种抵制,力图保住昔日的独占地位,但未能如愿。咸丰帝六年(1856),十三行毁于广州西关大火。 清朝以后我国实行闭关锁国的对外政策。

    影响:对外国的侵略起到了一定的自卫作用。但是中国看不到世界的发展变化,逐渐在世界上落伍了。

    原因:封建自给自足的经济占统治地位;自明朝中后期始,中国遭受外国侵略;封建统治出现危机。 根据经营商业的项目,明清时期的广东商人可分为牙商、盐商、铁商、米商、糖商、丝绸商、陶瓷商、烟草商、典当商、布商、药商等,其中以牙商最为著名。

    所谓牙商,本来是指在城市和乡村的市场中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并从中抽取佣金的居间商人,亦称牙人。明清时,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牙商人数大大增加,形成了一个专门的行当,称为牙行。清代著名的广东十三行,就是指经营进出口贸易的十三家牙行商人。除了做生意之外,十三行还要与来华洋商打交道,从货物买卖到日常起居,事无巨细,都必须通过十三行。不过,这里的牙行数目并不固定,时有增减。 翻开中国贸易史,太平路曾经是呼风唤雨,点石成金的龙口地。十三行的潘、伍、卢、叶四大行商,其家产总和比当时的国库收入还要多,是货真价实的“富可敌国”。广州不仅对海外商人有巨大的吸引力,对国内商人也有巨大的吸引力,仿佛这片土地特别适合经商。十三行的行商,不少就是从福建移居来的。他们在家乡不过是碌碌庸流而已,但一到广东便如飞龙在天、鱼跃大海,成就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广州,永远是天下英雄创业的最好。

    不过,当时却谁也不认为这是“英雄创业”,反倒觉得脸上无光,既怕朝廷追究,也怕累及后人,所以和洋商打交道的十三行商人,都不愿意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名字,不是改名换姓,就是沿用父亲的名字,或者兄弟几人共用一个名字,像梁纶枢改名梁承禧,伍秉鉴在史书上也有好几个名字。

    叶上林祖籍豫章城虔州南安府,经营义成行,与潘有度、卢观恒、伍秉鉴号称“广州四大富豪”。在泮塘筑有叶家别墅花园,是唯一成功退休的洋行行主。

    伍秉鉴祖籍虔州南安府,自从经营怡和行后,凭着长袖善舞的经商天才,第二年怡和行便位居行商第三,五年后跃居第二,再过两年雄踞总商地位,真是如日中天,不可一世,创造了一个惊世骇俗的金钱神话。

    伍秉鉴拥资超过2800万银元,不但在国内拥有数量惊人的地产、房产、茶山、店铺和千万家财,还在美国投资铁路、证券交易和保险业务,同时还是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最大债权人。有一位美国商人欠了他7.2万元银票,滞留广州无法回国。伍秉鉴听说后,满不在乎地把欠条撕碎,说账已结清了,你高兴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2001年,《华尔街日报》发行专辑,统计上个一千年世界上最富有的50个人,伍秉鉴名列其中。

    这些亿万富翁之所以在历史上留下重墨浓彩的一笔,并非他们个人有什么特别值得颂扬的美德善行,而是因为他们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在多种文化价值的冲突与纠缠之间,得以自成段落,俨然一派。清咸丰六年(1856)一场大火,把十三行付之一炬,结束了它长达一百多年垄断中国对外贸易的显赫历史。世事变幻无常,见几家贫了又富,见几家富了还贫。 潘振承——十三行行商首领

    1.伍秉鉴的怡和行,商名浩官,

    2.卢继光的广利行,商名茂官,

    3.潘绍光的同孚行,商名正官,

    4.谢有仁的东兴行,商名鳌官,

    5.梁亟禧的天宝行,商名经官,

    6.严启昌的兴泰行,商名孙青,

    7.潘文涛的中和行,商名明官,

    8.马佐良的顺泰行,商名秀官,

    9.潘文海的仁和行,商名海官,

    10.吴天垣的同顺行,商名爽官

    11.易元昌的学泰行,商名昆官,

    12.罗福泰的东昌行,商名林官,

    13.容有光的安昌行,商名达官。 潘启又叫潘振承,字逊贤,号文岩,于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生在福建漳州栖栅社(今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白礁村潘厝社),于乾隆五十二年(1788年)卒在广州,后被葬在故里文圃山下(今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灿坤工业园区)。

    其父潘乡是一个地道的农民,家庭较为贫苦。潘启是潘乡五个儿子中的老大,也是广州十三行的商总(即行商首领)、十八世纪世界首富。 广东拥有优越的人文地理环境,商品性农业发展蓬勃,明清时期,朝廷对广东实行开放的对外贸易政策,广东商人从此崛起,并称雄海内外商界。

    此外,广东商帮的形成,还与广东悠久的商业传统,和浓烈的商品意识有密切的联系。自秦汉以来,广东就一直是对外贸易的重镇。千年的商业沉积,孕育了广东人强烈的经商意识,促使了广东商人在明清时期的发展。明清时期的广东商人辛勤的经营,为中国古代商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为什么叫广州十三行

    “公行”,后来共有尘嫌竖十三家,俗称“十三行”(行字读杭)。十三行是清朝政府与外国商人之间的中间人,实际上等于代表清朝政府实施“国营国际贸易”。洋商买货,须向十三行买;洋商卖货,须向十三行卖。洋商纳税、送礼、上禀帖,也须由十三行经手。 十三行的老板,当然必须“从中取利”。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当局认为,与其让十三行赚不少钱,何如与清朝政府或中国人民直接贸易?与其在广州一口贸易,何如到广州以外的其他许多港口贸易?因此,便在乾隆、嘉庆两朝,好几次派使臣来中国办交涉。 清代历史上共出现过三个商业群体:两淮盐商、山西晋商、广东行商,其中,广东“十三行”有着辉煌的历史,却不大为后人所熟知。 1684年,康熙废除禁海令,设粤、闽、浙、江四大海关,允许与外界通商。但当时的 清政府并没有成者耐型的外贸体制,无力接待外来商船。于是1686 年,粤海关官府招募了十三家较有实力的商行,代理海外贸易业务,俗称“十三行”,后来行商家数变动不定,少则4 家,多时26 家,但 “十三行”已成为这个商人团队约定俗成的称谓,可以说,“派大十三行”是清王朝的“外贸特区”。 到1757 年,乾隆下令“一口通商”,四大海关仅留广东一处,“十三行”更是达到鼎盛时期,对中国后来的经济发展甚至世界贸易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几乎所有亚洲、欧洲、美洲的主要国家和地区都与十三行发生过直接的贸易关系,大量的茶叶、丝绸、陶瓷等商品从广州运往世界各地。此后的100年间,广东十三行向清朝政府提供了40%的关税收入。 当年“十三行”的繁荣可用“金山珠海,堆满银钱”来形容,据记载,1822 年十三行处所发生的一场大火,大火中熔化的洋银满街流淌,竟流出了一二里地,一场大火就烧毁了商馆价值4000 万两白银的财物,可以想象十三行当年的华贵景象。 “十三行”中以四大巨富:潘启官、卢观恒、伍秉鉴、叶上林创办的同文行、广利行、怡和行、义成行最为著名。《华尔街日报》曾评出千年来世界上最富有的50 人,其中就有伍秉鉴。 伍家经营的“怡和行”与英商和美商每年贸易额达数百万两白银。伍秉鉴不仅在国内拥有巨额的资产,还是东印度公司的“银行家”和最大债权人,而且在美国投资铁路、证券交易和保险业务等,他可谓是19 世纪的世界首富了。“怡和行”在中外商界都是个响亮的名号,1832 年英国人威廉. 渣甸和詹姆士. 马地臣借用伍家“怡和行”老字号,创办了“怡和洋行”,鸦片战争后“怡和洋行”总部迁至香港,成为远东最大财阀,对香港早期的发展举足轻重,有“未有香港,先有怡和”之称,至今怡和洋行在香港仍然维持相当的业务,包括: 置地 、 牛奶公司 、 文华东方酒店 、香港空运货站、 香港货柜码头 、 惠康 超市、 7-11 、 宜家家居 、 Pizza Hut 等等,员工总数超过十万。 “十三行”的大部分生意是与另一垄断者做的,即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它是英帝国的全权贸易代表,双方以垄断对垄断倒也“门当户对”。但在1834年,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被取消,中国“一口通商”的方式无法满足日渐增长的贸易活动,与英国自由商人的贸易摩擦日渐升级,“十三行”逐渐变为19世纪中西关系危机的焦点,鸦片战争一触即发,“十三行”也在战火中走消亡。1856 年,繁盛一时的“十三行”处所在英法联军的炮火中付之一炬,英国商人也将经营中心转至香港,“十三行”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如今,十三行街是广州街头一条寂寞而拥挤的小巷。

    广州十三行码头旧址在哪

    广州十三行是康熙时代,官府特许在广州对外贸易的商行。虽然叫做十三行,其实数量无定数,最多时为26家,最少时候为4家。

    十三行对官府负有担保和察余缴纳外国船只税务传递官府政令外商公文的消唤义务,享有对外贸易的特权。在清朝有三大商人集团,除了山陕商人集团和两淮盐商集团,就是广州十三行。十三行以出口茶叶和瓷器独揽中国外贸85年。

    十三行在十八十九世纪事实上成为东方贸易中心,带动了超过5000多家,25万人专门从事对外商品的生产制作,将东方特有的商品输送到西败桥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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