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律的特点?..那么,历史规律的特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历史规律与历史趋势
否认了历史规律自然也就会否认依据历史规律来判定历史趋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波普在口头上并不否认历史趋势的存在,而是认为,“规律和趋势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被解释的趋势是存在的,但它们的持续存在依赖于某些特定的原始条件的持续存在(这些原始条件有时又可以是趋势)。”(同上,第92、101页)他甚至说,历史决定论的“主要错误”是把规律和趋势相混同,从而把趋势看成“无条件的”。
这里有一连串的问题需要澄清。首先是如何说明条件和趋势的关系。波普没有说明“某些特定的原始条件”是什么,而只是用这样一种含含糊糊的说法否定了社会发展趋势和历史规律的联系。肯定趋势依赖于条件,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条件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波普所谓趋势依赖于条件的论点,不过是在最一般的意义上肯定了社会趋势形成过程中存在着因果关系,至于这种因果关系是如何发生和实现的,还是没有作出任何说明。可见,波普只是空泛地谈论趋势和条件,而有意避开趋势和规律的关系,结果是条件和趋势的关系也完全说不清楚。当然,条件和规律是有联系的。条件既是一定的规律得以形成的依据,也是一定的规律发生作用的基础。规定社会发展趋势的,是其自身发展的内在根据。这种内在根据不是别的,正是社会自身所具有的规律。条件对于社会发展趋势的形成也是起重要作用的,但它是通过社会发展规律而起作用的,说到底,它只是社会规律借以发生作用的条件。条件总是相对于一定的规律才是条件,离开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任何因素都不成其为社会发展的“条件”,就是说,离开社会发展的规律,条件起什么作用、如何起作用等等都无从谈起。
肯定社会发展趋势以社会发展的规律为根据,当然不意味着趋势等同于规律。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多种因素、多种过程所构成的有机系统,其间充满了极为复杂的、可以导致多种演化结果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关系,因此在社会发展的任何一个历史阶段上,社会生活体系本身所具有的规律并不决定社会的演化必然朝向哪个方向,而只是决定演化的可能性空间。这个可能性空间中究竟是哪一种可能性成为主导趋势便取决于现实的具体条件,这个“条件”即是前面所说的同规律相对区分的条件。显然,人在社会演化的可能性空间中并不是消极无为的,而是可以做出选择的,因为现实的具体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认识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把握了社会在一定历史阶段发展的多种可能性以及各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的条件,就能够通过强化或抑制历史条件起作用的方向,或者说通过改变条件和创造条件促使其中某一种可能性变成现实。而条件的改变又显然是同这个历史阶段上的人的价值选择直接相关的。这表明社会发展的趋势既以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内在根据,又必然包含着社会历史主体的价值选择。波普所谓“被解释的趋势”的持续存在“依赖于某种特定的原始条件的持续存在”的论断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因为没有什么始终不变或“持续存在”的原始条件,条件总是在变化的。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的历史就是不断改变自己的生存条件的历史。随着条件的变化,社会规律发生作用的方向和方式乃至社会规律本身也会变化。把历史趋势的存在归因于特定原始条件的持续不变,只能说明波普仍然沉溺于近代的形而上学思维之中。
肯定社会发展趋势也包含着社会历史主体的价值选择,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发展不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所谓社会发展趋势既是指社会历史演化的可能性,也是指人们历史活动的一般趋向。因此社会发展趋势是否包含历史必然性,既要看社会发展是否具有客观的规律性,当然也要看人类历史活动在其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上是否具有一致性。历史的辩证决定论从对人类最基本的社会活动即物质生产活动的分析中对于后一个问题同样做出了肯定的回答。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产活动既是人们满足自身生存的物质需求的活动,又是体现人的实践本质的自由、自主、自觉的活动。自主性、自由性、自觉性是人类活动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的价值。唯物史观确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所推进的历史过程既是经济和社会不断地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推进的过程,也是人们不断地追求自主性、自由性、自觉性的过程。不管人们对自主性、自由性、自觉性的追求在不同的民族或国家中有怎样不同的文化表现形态,不管这个追求经历怎样的曲折,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总是朝着人的自主性、自由性、自觉性不断深化和扩大的方向发展。
以上论述说明,一方面,人们的活动要受社会历史客观规律的制约,不能超出客观规律所规定的社会发展的可能性空间;另一方面,人们在这个可能性空间内又有选择的自由,即可以改变客观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使其中最符合于人们的价值理想的可能性成为某个时期社会发展的主导趋势并争取其实现。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客观规律性与人们历史活动的主观能动性的统一,而这种统一正是历史的辩证决定论的精髓。
历史趋势与历史预见
所谓历史预见是指对历史发展的趋势或可能性的揭示,唯物史观从历史规律和历史趋势的存在推出社会历史的发展是可以预见的。历史辩证决定论这一关于社会发展的可预见性的观点遭到了波普的最猛烈的攻击。在波普看来,承认历史进程的可预见性是历史决定论的核心,他相信自己已经成功地找到了反驳历史决定论从而也是彻底摧毁历史决定论的“纯粹的逻辑理由”。这个“逻辑理由”是一个简单的三段式推论:1.人类历史的进程受人类知识的增长的强烈影响;2.我们不可能用合理的或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我们的科学知识的增长;3.所以,我们不能预测人类历史的未来进程。
波普对于自己的推论相当满意,认为经过这样一个推论就可以宣布历史不可预测,“历史决定论不能成立”。(同上,第1页)但当我们仔细推敲波普的推论时,却不难发现,这个三段式推论是在一系列不可原谅的理论“疏漏”中进行的。其中,最关键的“疏漏”是:断言人类知识的增长不可预测是没有充分根据的。知识的增长固然与知识创造者个人的才能、品德、境遇以及知识创造过程中各种偶然因素密切相关,因而确有不确定性的一面。但是,如果把知识的增长放到社会进步的历史过程中进行考察,而不是把它理解为仅仅是个人的事情,我们就会看到知识的增长及其对社会进步的强烈影响亦取决于两方面的社会条件:其一,知识资源的历史性传承和积累;其二,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需求对知识的“选择”。就前者而言,一种新知识的产生总是以历史地积累起来的知识资源为基础和前提,以往文化发展的成果包含着孕育新知识的种种智力因素,新知识的创造者只有充分占有这些知识资源才能真正有所作为。因此,依据人类知识业已达到的程度及其所面临的新问题,人们是可以大体上预测出知识增长的未来走向的。就后者而言,人类知识是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因素交互作用并通过这种交互作用而对历史进程产生“强烈的影响”的。一种科学知识或技术知识只有在被现实的生产过程所吸收,从而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的时候,它才能对人们的物质生产、经济过程乃至历史进程产生影响;一种关于社会变革的理论,只有当它把握了真实的社会矛盾或社会问题,并能够被更为广大的社会成员所接受时,它才能实际地影响社会进步的过程。因此,尽管知识本身的增长有其不确定性的一面,但现实的生产活动,或现实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却对知识的运用产生一种“选择”作用,这种选择作用可以使人们用“合理的或科学的方法”从社会经济、技术、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社会条件来判定哪些知识可以被吸收或接受,并推测出这些被吸收和接受的知识将对社会发展进程产生何种影响。而且,我们越是能够准确地把握使知识发挥作用的社会条件,就越能准确地预测知识的影响作用。在很多情况下,当某种知识缺乏的时候,生产活动或社会进步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会激发人们去学习、创造这些知识。因此,真正推动历史进程的现实力量是社会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以及这个发展所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知识之所以能够对历史进程产生强烈的影响,是因为它能够融入这个现实力量中,能够融入现实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中。没有融入这个现实力量的知识,是不可能对历史进程产生任何影响的。仅仅从知识增长的不确定性出发,是不能径直得出“历史的未来进程不可预测”的结论的。
波普争辩说:“我的这个论证并不反驳对社会进行预测的可能性……我的论证只是根据历史发展可以受到我们知识的增长影响这一点,来反驳对历史发展进行预测的可能性。”(同上,第2页)这又回到了前面讨论的问题,实在无须再说了。对社会进行预测和对历史发展进行预测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波普并没有说清楚,但他的主要论点实际上不仅否认了历史预测的可能,而且也否认了社会预测的可能,因为他明确地说:“我的证明在于指出了任何科学预测者——不管是一位科学家还是一部计算机——都不能用科学方法预测它自己的未来结果。”(同上,第2页)按照这个说法,科学存在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科学存在的基本意义就在于能够通过把握研究对象的客观属性和规律,揭示事物系统演化的可能性空间,从而为人类活动提供某种意义上的预测。尽管存在着事物内部关系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但科学预测揭示出事物演化的可能性,使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活动促使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可能性变成现实,并避免“坏”的可能性变成现实,至少将其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就是依赖这种预测而存在发展起来的,这正是人类活动不同于其他动物活动的地方。
总之,历史的辩证决定论完全肯定历史主体可以在社会演化的可能性空间中进行选择。这是它的辩证性之所在。这种选择之所以可能,正在于人们可以对社会发展的趋势作出预测。而选择和预见所以可能,则在于每一种演化的可能性都以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根据,并依赖于一定的条件。从历史规律、历史趋势和历史预见之间的这种内在联系可以说明,历史的辩证决定论,即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正确的、逻辑上十分严整的历史观
历史是具有社会性质的,是在与人的结合以及有人创造的一种事物。历史规律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自然规律体现的是一种必然性很强(或者说全部理解为必然趋势)的客观规律,它具有稳定性、客观性、反复性、必然性等特点。而人类的历史则具有很大偶然性的特点。正如所说:历时要是没有偶然性因素,那会变得很具有神秘色彩。正是再说其中的人为的社会因素的偶然性起作用,使得一个历史通过偶然的事件来引起和代表,否则会变成一种因为要这样所以要这样的趋势。这就是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社会性。
展开全部
规律 编辑
规律
(1)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law;regular pattern】
(2)有节奏的;不是杂乱的 :【rhythmical】
1.规章律令。2.事物之间的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向。 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3.谓整齐而有规则。另有马哲中的规律:亦称法则。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规律和本质是同等程度的概念。客观性规律:它是客观的,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灭;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规律总是以其铁的必然性起着作用。规律=真理:这个世界任何物质都受规律约束,彼此对立又互相联系统一。
历史是具有社会性质的,是在与人的结合以及有人创造的一种事物。历史规律具有偶然性和必然性。自然规律体现的是一种必然性很强(或者说全部理解为必然趋势)的客观规律,它具有稳定性、客观性、反复性、必然性等特点。而人类的历史则具有很大偶然性的特点。正如所说:历时要是没有偶然性因素,那会变得很具有神秘色彩。正是再说其中的人为的社会因素的偶然性起作用,使得一个历史通过偶然的事件来引起和代表,否则会变成一种因为要这样所以要这样的趋势。这就是历史规律的客观性和社会性。
我认为,宇宙中的一切应该是按照自然规律去运行和演化的。所谓的自然规律是指不经人为干预,客观事物自身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内在必然联系。也叫做:自然法则。依《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自然规律乃是指"存在于自然界的客观事物内部的规律",即自然现象固有的、本质的联系。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不能被人改变、创造或消灭,但能利用。
以上就是历史规律的特点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