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2018大同杯物理竞赛详解 2005物理竞赛大纲 2017年全国物理竞赛复赛试题 物理竞赛2017初赛试卷 2017物理竞赛集训队
(1991年2月12日经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 1997年2月17日修改) 第一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对外可以称中国物理奥林 匹克,英文名为(Chinese Physics Olympiad,缩写Cpho)是在中国科协领导下,由国中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这项活动得到国家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司的正式批准.
竞赛的目的是促使中学生提高学习物理的主动性和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帮助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空气;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第二条全国中学生物竞赛要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竞赛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比中学物理教学大纲和教材有所提高翱扩展.
第三条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竞赛者主要是在物理学习方面比较优秀的学生.竞赛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竞赛活动主要应在课余时间进行,不要搞层层选拔,不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生参加竞赛主要依靠学生平时的课内外学习和个人努力.学校和教师不要为了准备参加竞赛而临时突击,不要组织“集训队”或搞“题海战术”,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体健康.学生在物理竞赛中的成绩只反映学生个人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水平,不应当以此来衡量和评价学校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五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竞赛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 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委任.委员的产生办法如下:
1.参加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厅漏选委员1人;
2.承办本届和下届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推选委员3 人;
3.由中国物理学会根据需要聘请若干人任特邀委员.
在全国竞赛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 常务委员会,行使全国竞赛委员会职权.
第六条在全国竞赛委员会领导下,设立命题小组、组织委 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命题小组成员由全国竞赛委员会聘请专家和高等院校教师 担任.
组织委员会由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与有 关方面协商组成,负责决赛期间各项活动的筹备与组织工作,组 织委员会主任兼任本届全国竞赛委员会副主任.
竞赛办公室是全国竞赛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处理 有关竞赛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在地方科协领导下 与各有关方面协商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 会(以下简称地方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省、自治区、 直辖市有关竞赛的各项活动。地方竞赛委员会受全国竞赛委员 会指导,但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情况,在决定有关预赛和复赛的各项工作安排时,可以有一定的灵活性. 第八条凡报名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学生均在地方 竞赛委员会源李指定的地点参加预赛(笔试)由全国竞赛委员 会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各地方竞赛委员会组织赛场和评 定成绩.竞赛时间为3小时.
第九条预赛成绩优秀的学生可参加复赛;复赛的笔试题 由全国竞委会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满分为140分,笔试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由地方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定成绩,满分 为60分,实验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的日期、地点和组织办法 由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参加复赛的人数不得少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人数的5倍.
第十条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学生复赛的总成绩,择优推荐3名学生参加决赛.对于在上届竞赛中成绩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予奖励名额,凡有1名学生获一等奖,就奖励1名.在当年举行的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获金、银、铜奖的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凡有1名学生获奖,也奖励1名.一省所得奖励名额总数以4名为限.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的名额可增加3名.
地方竞赛委员会如认为有必要,可在复赛之后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复赛和加试的总成绩作为推荐的依据.加试满分不超过30分,加试人数不得超越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推荐人数的2倍.决定进行加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试办法应经地方竞赛委员会讨论通过,上报全国竞赛委员会备案,并在复赛前向全体参赛学生明确公布。若参加决赛的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以上的学生成绩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可对他们采取临时加试,选取成绩最好的雹伏迟1名.
决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命题和评定成绩.决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竞赛时间各3小时.理论笔试满分为140分,实验满分为60分.在评定一等奖时,可对部分学生增加口试,口试满分为40分.在评选二等奖和三等奖时,口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第十一条竞赛命题要从我国目前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出 发,但题目的内容不必拘泥于现行的教学大纲和统编教材.竞赛 题目既包括理论笔试题,也包括实验操作题;既要考查学生的基 础知识,又要着重考查学生的能力,以利于促进学生用正确的方 法习物理.
第十二条预赛、复赛和决赛命题均以全国竞赛委员会制 定围(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为依据. 第十三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每学年举行一次.在校中学生可向学校报名,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到地方竞赛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第十四条各地方竞赛委员会按全国竞赛委员会的要求书面向全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集体报名. 第十五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只评选个人奖,不搞省、地、市、县或学校之间的评比.根据决赛成绩,每届评选出一等奖15名左右、二等奖30名左右、三等奖60名左右,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给予奖励.在举行决赛的城市召开授奖大会,颁发全国中学 生物理竞赛获奖证书、奖章和奖品.
第十六条对于在预赛和复赛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全国竞 赛委员会设立赛区(以省、市、区为单位)一、二、三等奖,委托各 地方竞赛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评定;奖励名额根据 参加预赛的人数按全国竞委会规定的比例确定.赛区一、二等奖 的评定应以复赛成绩为准,对于赛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均颁 发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署名盖章的“全 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赛区获奖证书”.
地、市、区、县及学校,对在预赛中成绩较好的学生可以通过 一定的方式给予表扬,以资鼓励;也可以颁发有纪念意义的奖 品.
第十七条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 励要适当,不宜过多.
第十八条对在决赛中获奖和获赛区一、二等奖的学生的 指导教师,由各地方竞赛委员会确定名单,以全国竞委会名义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学生参加预赛和复赛所需食、宿、交通费用原则 上由学生自理.有条件的地、市、区、县或学校,对参加复赛的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适当给予补助;
参加决赛的学生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地方竞赛委员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给予补助.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竞赛活动所需经费由地方竞赛委员会、教委(教育厅、局)、地方科协及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报名费收入全部由地方竞赛委员会留用,预赛和复赛试卷费及组织预赛和复赛所需经费由地方竞赛委员会负担.
第二十一条 复赛实验以外的命题费用及组织决赛活动所需经费由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筹措.全国竞赛委员会给予适当的补助.
第二十二条 经费开支应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后施行.本章程的个性权及解释权属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
(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1991年2月12日制定,2004年11月30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对外可以称中国物理奥林匹克,英文名为Chinese Physics Olympiad,缩写为CPhO)是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这项活动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并得到国家教育部的批准.
竞赛的目的是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和主动性,促使他们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帮助学校开展多样化的物理课外活动,活跃学习空气;发现具有突出才能的青少年,以便更好地对他们进行培养.
第二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要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竞赛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可以比中学物理教学大纲和教材有所提高和扩展.
第三条 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者是对物理学习有兴趣并学有余力的在校普通高中学生.竞赛应坚持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竞赛活动主要应在课余时间进行,不要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四条 学生参加竞赛主要依靠学生平时的课内外学习和个人努力.学校和教师不要为了准备参加竞赛而临时突击,不要组织"集训队"或搞"题海战术",以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身体健康.学生在物理竞赛中的成绩只反映学生个人在这次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水平,不应当以此来衡量和评价学校的工作和教师的教学水平.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制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设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简称全国竞委会) ,统一领导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活动.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和副主任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聘任,组成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可设名誉主任,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聘任.
全国竞委会委员任期一年,产生办法如下:
1.每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各委派委员1人;
2.承办本届或下届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各委派3人;
3.由常委会根据需要聘请若干人任特邀委员.
第六条 常委会在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主持全国竞委会工作;制定有关竞赛工作的各项实施细则.
全国竞委会在决赛期间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和讨论与本届和下届竞赛有关事宜,交流组织竞赛活动的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通过决赛获奖学生名单.
全国竞委会委员在任期内负责常委会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工作上的联系.
第七条 常委会下设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简称命题组)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简称办公室)等工作机构.
命题组成员由常委会聘请专家担任.命题组负责预赛,复赛理论试题及决赛的理论,实验试题的命题工作.
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竞赛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每年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组成该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组委会负责决赛期间各项活动的筹备与组织工作以及命题会议的会务工作.
组委会工作接受常委会指导.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与各有关方面协商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简称地方竞委会).地方竞委会要按照《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和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竞赛工作的各项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和领导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竞赛的各项活动.
地方竞委会的工作受全国竞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竞赛程序
第十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每年举行一次,包括预赛,复赛和决赛.在校高中学生可向学校报名,经学校同意,由学校到地方竞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凡报名参加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学生均在地方竞委会指定的地点参加预赛.预赛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办公室统一制卷.各地方竞委会组织赛事和评定成绩.预赛满分为200分,竞赛时间为3小时.地方竞委会不得组织其它考试来确定穗做学生参加预赛的资格.
第十一条 复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理论题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嫌族行赛命题组统一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办公室统一制卷.理论考试满分为160分,时间为3小时.各地方竞委会组织赛事和评定成绩.复赛实验由地芹哗方竞委会命题和评定成绩,满分为40分,实验时间为3小时.复赛实验的日期,地点和组织办法由各地方竞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参加复赛的学生由地方竞委会根据预赛成绩确定.参加复赛理论考试的人数不得少于本赛区一等奖名额的5倍.参加复赛实验考试人数不得少于本赛区一等奖名额的1.2倍.
第十二条 各地方竞委会根据学生复赛的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和实验考试成绩之和)择优推荐3名学生参加决赛.对于在上届决赛中成绩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给予奖励名额,凡有学生获一等奖者,一律奖励1名.在当年举行的国际物理奥林匹克竞赛中获金,银,铜奖的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有1名学生获奖,就奖励1名.
承办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决赛的名额可增加3名.
若参加决赛的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以上的学生总成绩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应根据他们的理论成绩高低择优确定一名;若理论成绩最高的学生有两名以上也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可对理论成绩并列最高的学生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加试,选取成绩最好的1名.
决赛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命题组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决赛包括理论和实验两部分.竞赛时间各3小时.理论满分为140分,实验满分为60分.由组委会聘请高校教师阅卷评分.
由常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奖组,由评奖组核审学生决赛成绩,提出获奖名单,最后由全国竞委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 命题原则
第十三条 竞赛内容要从我国目前高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但不必拘泥于现行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常委会要根据此原则编写《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指导书》.
第十四条 预赛,复赛和决赛理论命题均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为依据.复赛实验题目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指导书》中选定.决赛实验命题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指导书》为基础.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五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只评选个人奖,不搞省,地,市,县或学校之间的评比.
根据决赛成绩和参加决赛人数,每届评选出决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人数各占参加决赛人数的1/6和1/3.若一(或二)等奖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学生总成绩相同,则都评为一(或二)等奖.由全国竞委会给予奖励.在举行决赛的城市召开授奖大会,颁发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获奖证书.
第十六条 对于在预赛和复赛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全国竞委会设立赛区一,二,三等奖,由地方竞委会按学生成绩进行评定.赛区一等奖的评定以复赛总成绩为准.赛区二等奖的评定以复赛理论成绩为准.赛区三等奖的评定标准由地方竞委会根据学生成绩和当地实际情况决定.赛区一,二,三等奖获奖者均颁发相应的获奖证书.
赛区一等奖的名额由常委会决定.若赛区一等奖最后一个名额有两名以上的学生总成绩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应根据他们的理论成绩高低择优确定一名;若理论成绩最高的学生有两名以上也相同,则地方竞委会可对理论成绩并列最高的学生以笔试的形式进行加试,选取成绩最好的1名. 赛区二,三等奖的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学会确定.
对获奖学生的奖励要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十七条 对在决赛中获奖和获赛区一,二等奖的学生的指导教师,由各地方竞委会确定名单,以全国竞委会名义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
守则和纪律,监督,惩罚
第十八条 关于竞赛守则和纪律,监督和惩罚,按中国科协颁布的有关条例中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所需经费应根据中国科协的规定主要通过各种途径自筹,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第二十条 学生参加预,复赛应缴纳报名费和试卷费.报名费收入全部由地方竞委会留用,试卷费上交全国竞委会办公室.参加决赛的学生要交纳决赛参赛费,作为全国竞委会和组委会进行与决赛有关的各项工作的部分经费.
学生参加竞赛所需食,宿,交通费用原则上由学生自理.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由地方竞委会与有关方面协商给予补助.
第二十一条 决赛活动所需经费由组委会负责筹措,全国竞委会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十二条 经费开支应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应根据竞赛成本核定,不以赢利为目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制定.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
1、 运动学:
(1)坐标系 、直角坐标系、平面极坐标 、自然坐标系、矢量和标量。
(2)质点运动的位移和路程 、速度、 加速度、匀速及匀变速直线运动及其图像。
(3)运动的合成与分解、 抛体运动 、圆周运动、圆周运动中的切向加速度和法向加速度。
(4)曲率半径 、角速度和、角加速度、相对运动 伽里略速度变换。
2、动力学:
(1)重力 、弹性力、 摩擦力。
(2)牛顿第一、二、三运动定律、 胡克定律、 万有引力定律。
(3)均匀球壳对壳内和壳外质点的引力公式(不要求导出)。
(4)非惯性参考系 、平动加速参考系中的惯性力。
(5)匀速转动参考系惯性离心力、视重。
3、物体的平衡:
(1)共点力作用下物体的平衡。
(2)力矩 刚体的平衡条件。
1、介绍:
(1)基本信息: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是在中国科协的领导下,由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的课外学科竞赛活动。
(2)赛程: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
说明:
1、2016版和2013版相比较,新增了一些内容,比如☆科里奥利力,※质心参考系☆虚功原理,☆连续性方程 ☆伯努利方程☆熵、熵增。另一方面,也略有删减,比如※矢量的标积和矢积,※平行力的合成 重心,物体平衡的种类。有的说法更严谨,比如反冲运动及火箭改为反冲运动 ※变质量体系的运动,※质点和质点组的角动量定理(不引入转动惯量)改为质点和质点组的角动量定理和转动定理 ,并且删去了对不引入转动惯量的限制,声音的响度、音调和音品 声音的共鸣 乐音和噪声增加限制(前3项均不要求定量计算)。
2、知识点顺序有调整。比如刚体的平动和绕定轴的转动2013版在一、运动学的最后,2016版独立为一个新单元,---很早以前的版本也如此。
3、2013年开始实行的“内容提要”中,凡用※号标出的内容,仅限于复赛和决赛。2016年开始实行的进一步细化,其中标☆仅为决赛内容,※为复赛和决赛内容,如不说明,一般要求考查定量分析能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
(2015年4月修订,2016年开始实行)
说明:按照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9次全体会议(1990年)的建议,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中关于命题原则的规定,结合我国中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作为今后物理竞赛预赛、复赛和决赛命题的依据。它包括理论基础、实验、其他方面等部分。1991年2月20日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通过并开始试行。1991年9月11日在南宁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10次全体会议通过,开始实施。
经2000年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19次全体会议原则同意,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做适当的调整和补充。考虑到适当控制预赛试题难度的精神,《内容提要》中新补充的内容用“※”符号标出,作为复赛题和决赛题增补的内容,预赛试题仍沿用原规定的《内容提要》,不增加修改补充后的内容。
2005年,中国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会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进行了修订。依据修订后的章程,决定由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编写《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作为复赛实验考试题目的命题范围。
2011年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进行了修订,修订稿经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30次全体会议通过,并决定从2013年开始实行。修订后的“内容提要”中,凡用※号标出的内容,仅限于复赛和决赛。
2015年对《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进行了修订,其中标☆仅为决赛内容,※为复赛和决赛内容,如不说明,一般要求考查定量分析能力。
力学
1. 运动学
参考系
坐标系 直角坐标系
※平面极坐标 ※自然坐标系
矢量和标量
质点运动的位移和路程 速度 加速度
匀速及匀变速直线运动及其图像
运动的合成与分解 抛体运动 圆周运动
圆周运动中的切向加速度和法向加速度
曲率半径 角速度和※角加速度
相对运动 伽里略速度变换
2.动力学
重力 弹性力 摩擦力
惯性参考系
牛顿第一、二、三运动定律 胡克定律 万有引力定律
均匀球壳对壳内和壳外质点的引力公式(不要求导出)
※非惯性参考系 ※平动加速参考系中的惯性力
※匀速转动参考系惯性离心力、视重
☆科里奥利力
3.物体的平衡
共点力作用下物体的平衡
力矩 刚体的平衡条件
☆虚功原理
4.动量
冲量 动量 质点与质点组的动量定理 动量守恒定律
※质心 ※质心运动定理
※质心参考系
反冲运动
※变质量体系的运动
5.机械能
功和功率
动能和动能定理 ※质心动能定理
重力势能 引力势能
质点及均匀球壳壳内和壳外的引力势能公式
(不要求导出)
弹簧的弹性势能
功能原理 机械能守恒定律
碰撞
弹性碰撞与非弹性碰撞 恢复系数
6.※角动量
冲量矩 角动量
质点和质点组的角动量定理和转动定理
角动量守恒定律
7.有心运动
在万有引力和库仑力作用下物体的运动
开普勒定律
行星和人造天体的圆轨道和椭圆轨道运动
8.※刚体
刚体的平动 刚体的定轴转动
刚体绕轴的转动惯量
平行轴定理 正交轴定理
刚体定轴转动的角动量定理 刚体的平面平行运动
9.流体力学
静止流体中的压强
浮力
☆连续性方程 ☆伯努利方程
10.振动
简谐振动 振幅 频率和周期 相位
振动的图像
参考圆 简谐振动的速度
(线性)恢复力 由动力学方程确定简谐振动的频率
简谐振动的能量
同方向同频率简谐振动的合成
阻尼振动 受迫振动和共振(定性了解)
11.波动
横波和纵波
波长 频率和波速的关系
波的图像
※平面简谐波的表示式
波的干涉 ※驻波 波的衍射(定性)
声波
声音的响度、音调和音品 声音的共鸣 乐音和噪声
(前3项均不要求定量计算)
※多普勒效应
热学
1. 分子动理论
原子和分子大小的数量级
分子的热运动和碰撞 布朗运动
※压强的统计解释
☆麦克斯韦速率分布的定量计算;
※分子热运动自由度 ※能均分定理;
温度的微观意义
分子热运动的动能
※气体分子的平均平动动能
分子力 分子间的势能
物体的内能
2.气体的性质
温标 热力学温标
气体实验定律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
道尔顿分压定律
混合理想气体状态方程
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的微观解释(定性)
3.热力学第一定律
热力学第一定律
理想气体的内能
热力学第一定律在理想气体等容、等压、等温、
绝热过程中的应用
※多方过程及应用
※定容热容量和定压热容量
※绝热过程方程
※等温、绝热过程中的功
※热机及其效率 ※卡诺定理
4.热力学第二定律
※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开尔文表述和克劳修斯表述
※可逆过程与不可逆过程
※宏观热力学过程的不可逆性
※理想气体的自由膨胀
※热力学第二定律的统计意义
☆热力学第二定律的数学表达式
☆熵、熵增
5.液体的性质
液体分子运动的特点
表面张力系数
※球形液面两边的压强差
浸润现象和毛细现象(定性)
6.固体的性质
晶体和非晶体 空间点阵
固体分子运动的特点
7.物态变化
熔化和凝固 熔点 熔化热
蒸发和凝结 饱和气压 沸腾和沸点
汽化热 临界温度
固体的升华
空气的湿度和湿度计 露点
8.热传递的方式
传导 ※导热系数
对流
辐射 ※黑体辐射的概念 ※斯忒番定律
※维恩位移定律
9.热膨胀
热膨胀和膨胀系数
电磁学
1.静电场
电荷守恒定律
库仑定律
电场强度 电场线
点电荷的场强 场强叠加原理
匀强电场
均匀带电球壳内、外的场强公式(不要求导出)
※高斯定理及其在对称带电体系中的应用
电势和电势差 等势面
点电荷电场的电势
电势叠加原理
均匀带电球壳内、外的电势公式
电场中的导体 静电屏蔽,
※静电镜像法
电容 平行板电容器的电容公式
※球形、圆柱形电容器的电容
电容器的连联接
※电荷体系的静电能,※电场的能量密度,
电容器充电后的电能
☆电偶极矩
☆电偶极子的电场和电势
电介质的概念
☆电介质的极化与极化电荷
☆电位移矢量
2.稳恒电流
欧姆定律 电阻率和温度的关系
电功和电功率
电阻的串、并联
电动势 闭合电路的欧姆定律
一段含源电路的欧姆定律 ※基尔霍夫定律
电流表 电压表 欧姆表
惠斯通电桥
补偿电路
3.物质的导电性
金属中的电流 欧姆定律的微观解释
※液体中的电流 ※法拉第电解定律
※气体中的电流 ※被激放电和自激放电(定性)
真空中的电流 示波器
半导体的导电特性 p型半导体和n型半导体 ※P-N结
晶体二极管的单向导电性※及其微观解释(定性)
三极管的放大作用(不要求掌握机理)
超导现象 ☆超导体的基本性质
4.磁场
电流的磁场 ※毕奥-萨伐尔定律
磁场叠加原理
磁感应强度 磁感线
匀强磁场
长直导线、圆线圈、螺线管中的电流的磁场分布(定性)
※安培环路定理及在对称电流体系中的应用
※圆线圈中的电流在轴线上和环面上的磁场
☆磁矩
安培力 洛伦兹力 带电粒子荷质比的测定
质谱仪 回旋加速器 霍尔效应
5. 电磁感应
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
楞次定律
※感应电场(涡旋电场)
自感和互感 自感系数
※通电线圈的自感磁能(不要求推导)
6.交流电
交流发电机原理 交流电的最大值和有效值
☆交流电的矢量和复数表述
纯电阻、纯电感、纯电容电路 感抗和容抗
※电流和电压的相位差
整流 滤波和稳压
☆谐振电路 ☆交流电的功率
☆三相交流电及其连接法
☆感应电动机原理
理想变压器
远距离输电
7.电磁振荡和电磁波
电磁振荡 振荡电路及振荡频率 赫兹实验
电磁场和电磁波
☆电磁场能量密度、能流密度
电磁波的波速 电磁波谱
电磁波的发射和调制 电磁波的接收、调谐、检波
光学
1. 几何光学
※费马原理
光的传播 反射 折射 全反射
光的色散 折射率与光速的关系
平面镜成像 球面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
※球面折射成像公式 ※焦距与折射率、球面半径的关系
薄透镜成像公式及作图法
眼睛 放大镜 显微镜 望远镜
※其它常用光学仪器
2.波动光学
光程
※惠更斯原理(定性)
光的干涉现象 双缝干涉
光的衍射现象
※夫琅禾费衍射
※光栅 ※布拉格公式
※分辨本领(不要求导出)
光谱和光谱分析(定性)
※光的偏振 ※自然光与偏振光
※马吕斯定律 ※布儒斯特定律
近代物理
1.光的本性
光电效应 ※康普顿散射
光的波粒二象性 光子的能量与动量
2.原子结构
卢瑟福实验 原子的核式结构
玻尔模型
用玻尔模型解释氢光谱
※用玻尔模型解释类氢光谱
原子的受激辐射 激光的产生(定性)和特性
3.原子核
原子核的尺度数量级
天然放射性现象 原子核的衰变 半衰期
放射线的探测
质子的发现 中子的发现 原子核的组成
核反应方程
质能关系式 裂变和聚变 质量亏损
4.粒子
“基本粒子” 轻子与夸克(简单知识)
四种基本相互作用
实物粒子具有波粒二象性
※物质波
※德布罗意关系
※不确定关系
5.※狭义相对论
爱因斯坦假设
洛伦兹变换
时间和长度的相对论效应 多普勒效应
☆速度变换
相对论动量 相对论能量 相对论动能
相对论动量和能量关系
6.※太阳系,银河系,宇宙和黑洞的初步知识.
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与量纲分析
数学基础
1. 中学阶段全部初等数学(包括解析几何).
2. 矢量的合成和分解,矢量的运算,极限、无限大和无限小的初步概念.
3.※微积分初步及其应用:
含一元微积分的简单规则;
微分:包括多项式、三角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导数,函数乘积和商的导数,复合函数的导数。
积分:包括多项式、三角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的简单积分。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实验
(2013年开始实行)
说明:.
本次拟修改的部分用楷黑体字表示,新补充的内容将用“※”符号标出,作为复赛题和决赛题增补的内容;※※则表示原属预赛考查内容,在本次修改中建议改成复赛、决赛考查的内容。
一. 实验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委会组织编写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中的34个实验是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内容的范围.这34个实验的名称是:
实验一实验误差;
实验二气轨上研究瞬时速度;
实验三杨氏模量;
实验四用单摆测重力加速度;
实验五气轨上研究碰撞过程中动量和能量变化;
实验六测量声速;
实验七弦线上的驻波实验;
实验八冰的熔化热;
实验九线膨胀率;
实验十液体比热容;
实验十一数字万用电表的使用;
实验十二制流和分压电路;
实验十三测定直流电源的参数并研究其输出特性;
实验十四磁电式直流电表的改装;
实验十五用量程为200mV的数字电压表组成多量程的电压表和电流表;
实验十六测量非线性元件的伏安特性;
实验十七平衡电桥测电阻;
实验十八示波器的使用;
实验十九观测电容特性;
实验二十检测黑盒子中的电学元件(电阻,电容,电池,二极管);
实验二十一测量温度传感器的温度特性;
实验二十二测量热敏电阻的温度特性;
实验二十三用霍尔效应测量磁场;
实验二十四测量光敏电阻的光电特性(有、无光照时的伏安特性;光电特性);
实验二十五研究光电池的光电特性;
实验二十六测量发光二极管的光电特性(用eU阈=hc/λ估算发光波长);
实验二十七研究亥姆霍兹线圈轴线磁场的分布;
实验二十八测定玻璃的折射率;
实验二十九测量薄透镜的焦距;
实验三十望远镜和显微镜;
实验三十一光的干涉现象;
实验三十二光的夫琅禾费衍射;
实验三十三分光计的使用与极限法测折射率;
实验三十四光谱的观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会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的34个实验中确定并公布不少于20个实验作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的内容范围,复赛实验的试题从公布的实验中选定,具体做法见《关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实验以本《内容提要》中的“理论基础”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作为命题的基础.
三. 其 他 方 面
物理竞赛的内容有一部分有较大的开阔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 物理知识在各方面的应用;对自然界、、科技、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一些物理现象的解释.
2. 近代物理的一些重大成果和现代的一些重大信息.
3. 一些有重要贡献的物理学家的姓名和他们的主要贡献.
指定参考书
1.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办公室.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参考资料.北京: 北京教育出版社,1985~200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专辑.北京: 北京教育出版社,2003~2007.
2. 沈克琦.高中物理学1.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7;高中物理学2.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8;高中物理学3.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8;高中物理学4.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99.
3.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务委员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参 考 资 料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常务委员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第1~20届试题解析: 力学分册.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第1~20届试题解析: 电学分册.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第1~20届试题解析: 热学、光学与近代物理分册.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全国中学生
(高中)物理竞赛的通知
各完中:接江苏省物理学会、第25届中学物理竞赛委员会和常州市教育局教研室通知,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经国家教育部基教司和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经市教育局同意,决定组织我市有关中学参加竞赛,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本届高二(即2009届高三,复读生除外)学生(高一学生也可参加)。本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不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自愿参加的原则。二、命题范围预赛、复赛笔试题和全国决赛试题由全国竞委会负责。
2008年预赛试卷(仍为笔试)的内容和题型将有适当的变动:
1、试卷中的题型有选择题、填空题、计算题三种,试卷的题量会比前几年增多。
2、试卷中含有笔答的实验题。实验题以现行中学物理教学大纲中规定的实验(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为基础,要求学生能正确使用这些实验中使用过的仪器和实验方法,并能用这些仪器和方法进行某些其他的简单实验。
3、选择题和填空题中有较多的试题不超出现行中学物理教学大纲,以体现学好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是参加物理竞赛的基础。
4、计算题中有一部分试题的要求不超出现行中学物理教学大纲,另一部分试题不超出《全国中学物理竞赛内容提要》。
复赛实验题由省竞委会负责确定,主要考察学生的实验构思、设计能力及数据处理的能力。三、日程安排1、2008年4月30日前,各单位将参赛人数交市教研室朱勤章老师。2、2008年7~8月间南京大学物理系举办“中学生物理实验夏令营”和“中学生物理理论夏令营”,进行实验能力、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培训。各校可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2008年7~8月间举办“物理奥赛教练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2008年9月7日上午8:30—11:30全国统一时间进行预赛(可带计算器)。同时各单位将参赛学生名单和指导教师名单交市教研室物理组。6、2008年9月7日下午1:30开始由市竞委会组织有关教师统一阅卷。7、2008年9月10日前将预赛优胜者的名单、成绩及试卷报送省竞委会。
8、2008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在南穗游信京进行复赛笔试(学生于9月19日到南京报到,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9、2008年9月20日晚确定参加实验部分复赛的学生名单,9月21日进行实验部分复赛(考试地点另行通知)。10、按复赛的理论成猜轮绩和实验成绩择优挑选(3 1 2)名学生参加全国决赛。11、参加复赛学生磨简的赛前培训有南京师范大学物科院、南京理工大学理学院和苏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等高校组织举办,参加全国决赛学生的赛前集训由南京大学组织举办。四、奖励方式1、根据复赛成绩,全省设一、二、三等奖,另设总分特别奖、理论特别奖、实验特别奖和女生特别奖各一名。另设市级奖若干名。2、对在本届竞赛中获省一、二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由省奥赛委和省物理学会给予表彰,发给荣誉证书。每一位获省一、二等奖学生的教师可推荐1至2名予以表彰。对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学予以表彰。荣誉证书由省奥赛委统一制作,收工本费10元。五、竞赛经费每位参赛学生由所在学校交组织活动费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