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所有学科 > 数学

不存在的数学公式,不存在的数学表达式

  • 数学
  • 2023-05-28
目录
  • 数学中不存在的例子
  • 没有公式的数学
  • 列举5个生活中的不等式例子
  • 书上没有的数学公式
  • 唯一解 无解 无数解

  • 数学中不存在的例子

    1、轿辩设2个点分别是(x1,y1)、(x2,y2)

    (y-y1)/(y2-y1)=(x-x1)/(x2-x1)

    2、P(x0,y0)点笑帆帆到直线Ax+By+C=0的距离公式为:

    d=|Ax0+By0+C|/√A平方+B平碰雹方

    没有公式的数学

    是可能存在旁乱岩的,但是并不一定存在。

    楼主所说的问题,其实就是不陪孙定式的问题。

    .

    1、两个函数的极限都是正无穷大,也就是各自都不存在;

    但是它们的差运御值,有可能是一个固定的常数,有可能不存在。

    .

    2、两个函数的极限是无穷大,它们的商的极限可能是常数,

    也可能不存在。

    .

    3、两个函数各自的极限不存在,它们的积的极限,也是有可能存在的。

    例如:x 趋向于 0 时,sin(1/x),csc(1/x);

    .

    列举5个生活中的不等式例子

    呵呵 前两个问题并不难 可能你没有找对方法吧

    1,k就是一条直线的斜率,也就是这条直线与X轴的夹角的正切值。明白了这个就好办了,直接就是纵坐标之差与横坐标值差的商,求b只需要把已知点的坐标带入直线方程就行了

    2这个你在纸上画个坐标系,直线和点是已知的,在图上标出来,过这个点的直线有无数条,只有垂直于已知直线的那个长度最短,它就是你要求的距离,设这个直线位L吧,因为是和已知直线垂直,斜率知道了,而又有点的坐标,那么直线L的方程知道了,和已知方程联立求解,得到交点坐标,距离就是这个点与已知点之间的长度

    其实前两个问题并不难,学解析几何时候有时就是找关系,而把图示意森汪图画出来大部分时候就能很容易看此洞仔出来点和线之间的关系。

    第三题是求最短距颤尺离吧,我就按最短距离说吧,

    (1)当这个点是曲线上的点的时候,距离为0,当然,就是距离里不存在

    (2)当点不在曲线上,有距离方法很多,我说一种吧,设已知点为(a,b)曲线上的点为(x,y),那么距离就可以表示为

    d=√(x-a)2+(y-b)2

    而曲线方程知道了,把式子中的y代换掉,右边根号下面就是一个关于x的二次方程,求最小值就可以了

    希望你能明白

    书上没有的数学公式

    学习需要讲究方法和技巧,更要学会对知识点进行归纳整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高一数学不等式公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一数学不等式公式

    1、不等式的性质是证明不等式和解不等式的基础。

    不等式的基本性质有宽滑:

    (1) 对称性:a>bb

    (2) 传递性:若a>b,b>c,则a>c;

    (3) 可加性:a>ba+c>b+c;

    (4) 可乘性:a>b,当c>0时,ac>bc;当c<0时,ac

    不等式运算性质:

    (1) 同向相加:若a>b,c>d,则a+c>b+d;

    (2) 异向相减:,.

    (3) 正数同向相乘:若a>b>0,c>d>0,则ac>bd。

    (4) 乘方法则:若a>b>0,n∈N+,则;

    (5) 开方法则:若a>b>0,n∈N+,则;

    (6) 倒数法则:若ab>0,a>b,则。

    2、基本不等式

    定理:如果,那么(当且仅当a=b时取“=”号)

    推论:如果,那么(当且仅当a=b时取“=”号)

    算术平均数;几何平均数;

    推广:若,则

    当且仅当a=b时取“=”号;

    3、绝对值不等式

    |x|0)的解集为:{x|-a

    |x|>a(a>0)的解集为:{x|x>a或x<-a}。

    附:不等式证明知识概要

    不等式的证明问题,由于题型多变、方法多样、技巧性强,加上无固定的规律可循,往往不是用一种方慧氏法就能解决的,它是多种方法的灵活运用,也是各种思想方法的集中体现,因此难度较大。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在于熟练掌握不等式的性质和一些基本不等式,灵活运用常用的证明方法。

    一、要点精析

    1.比较法比较法是证明不等式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它是两个实数大小顺序和运算性质的直接应用,比较法可分为差值比较法(简称为求差法)和商值比较法(简称为求商法)。

    (1)差值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不等式的基本性质:“a-b≥0a≥b;a-b≤0a≤b”。其一般步骤为:①作差:考察不等式左右两边构成的差式,将其看作一个整体;②变形:把不等式两边的差进行变形,或变形为一个常数,或变形为若干个因式的积,或变形为一个或几个平方的和等等,其中变形是求差法的关键,配方和因式分解是经常使用的变形手段;③判断:根据已知条件与上述变形结果,判断不等式两边差的正负号,最后肯定所求证不等式成立的结论。应用范围:当被证的不等式两端是多项式、分式或对数式时一般使用差值比较法。

    (2)商值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若a,b∈R+,a/b≥1a≥b;a/b≤1a≤b”。其一般步骤为:①作商:将左右两端作商;②变形:化简商式到最简慎碧腊形式;③判断商与1的大小关系,就是判定商大于1或小于1。应用范围:当被证的不等式两端含有幂、指数式时,一般使用商值比较法。

    2.综合法利用已知事实(已知条件、重要不等式或已证明的不等式)作为基础,借助不等式的性质和有关定理,经过逐步的逻辑推理,最后推出所要证明的不等式,其特点和思路是“由因导果”,从“已知”看“需知”,逐步推出“结论”。其逻辑关系为:AB1

    B2 B3… BnB,即从已知A逐步推演不等式成立的必要条件从而得出结论B。

    3.分析法分析法是指从需证的不等式出发,分析这个不等式成立的充分条件,进而转化为判定那个条件是否具备,其特点和思路是“执果索因”,即从“未知”看“需知”,逐步靠拢“已知”。用分析法证明AB的逻辑关系为:BB1B1

    B3 …

    BnA,书写的模式是:为了证明命题B成立,只需证明命题B1为真,从而有…,这只需证明B2为真,从而又有…,……这只需证明A为真,而已知A为真,故B必为真。这种证题模式告诉我们,分析法证题是步步寻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

    4.反证法有些不等式的证明,从正面证不好说清楚,可以从正难则反的角度考虑,即要证明不等式A>B,先假设A≤B,由题设及其它性质,推出矛盾,从而肯定A>B。凡涉及到的证明不等式为否定命题、惟一性命题或含有“至多”、“至少”、“不存在”、“不可能”等词语时,可以考虑用反证法。

    5.换元法换元法是对一些结构比较复杂,变量较多,变量之间的关系不甚明了的不等式可引入一个或多个变量进行代换,以便简化原有的结构或实现某种转化与变通,给证明带来新的启迪和方法。主要有两种换元形式。(1)三角代换法:多用于条件不等式的证明,当所给条件较复杂,一个变量不易用另一个变量表示,这时可考虑三角代换,将两个变量都有同一个参数表示。此法如果运用恰当,可沟通三角与代数的联系,将复杂的代数问题转化为三角问题根据具体问题,实施的三角代换方法有:①若x2+y2=1,可设x=cosθ,y=sinθ;②若x2+y2≤1,可设x=rcosθ,y=rsinθ(0≤r≤1);③对于含有的不等式,由于|x|≤1,可设x=cosθ;④若x+y+z=xyz,由tanA+tanB+tanC=tanAtan-BtanC知,可设x=taaA,y=tanB,z=tanC,其中A+B+C=π。(2)增量换元法:在对称式(任意交换两个字母,代数式不变)和给定字母顺序(如a>b>c等)的不等式,考虑用增量法进行换元,其目的是通过换元达到减元,使问题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如a+b=1,可以用a=1-t,b=t或a=1/2+t,b=1/2-t进行换元。

    6.放缩法放缩法是要证明不等式A

    二、难点突破

    1.在用商值比较法证明不等式时,要注意分母的正、负号,以确定不等号的方向。

    2.分析法与综合法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前者执果索因,利于思考,因为它方向明确,思路自然,易于掌握;后者是由因导果,宜于表述,因为它条理清晰,形式简洁,适合人们的思维习惯。但是,用分析法探求证明不等式,只是一种重要的探求方式,而不是一种好的书写形式,因为它叙述较繁,如果把“只需证明”等字眼不写,就成了错误。而用综合法书写的形式,它掩盖了分析、探索的过程。因而证明不等式时,分析法、综合法常常是不能分离的。如果使用综合法证明不等式,难以入手时常用分析法探索证题的途径,之后用综合法形式写出它的证明过程,以适应人们习惯的思维规律。还有的不等式证明难度较大,需一边分析,一边综合,实现两头往中间靠以达到证题的目的。这充分表明分析与综合之间互为前提、互相渗透、互相转化的辩证统一关系。分析的终点是综合的起点,综合的终点又成为进一步分析的起点。

    3.分析法证明过程中的每一步不一定“步步可逆”,也没有必要要求“步步可逆”,因为这时仅需寻找充分条件,而不是充要条件。如果非要“步步可逆”,则限制了分析法解决问题的范围,使得分析法只能使用于证明等价命题了。用分析法证明问题时,一定要恰当地用好“要证”、“只需证”、“即证”、“也即证”等词语。

    4.反证法证明不等式时,必须要将命题结论的反面的各种情形一一加以导出矛盾。

    5.在三角换元中,由于已知条件的限制作用,可能对引入的角有一定的限制,应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可能会出现错误的结果。这是换元法的重点,也是难点,且要注意整体思想的应用。

    唯一解 无解 无数解

    相加后猛皮极限不存在,这个是可以证明的,建议采用反证法

    不过相乘就难说了,我给你看两个例子:

    1.相乘存在:函数悔模1:y=n,函数2:y=1/n^2

    两个相乘后在n趋向无穷的时候极限为0

    2.相乘不存在:函数1:y=n^2,函数碧知缓2:y=1/x

    两个相乘后在n趋向无穷的时候极限不存在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