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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海洋管理体制,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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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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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现行预算管理体制是
  • 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 我国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
  • 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是
  •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 我国现行预算管理体制是

    1) 行业管理向海洋延伸

    中国的海洋开发和管理机制是根据海洋资源的自然属性,按照各个行业自身的特点实行行业管理

    2)组建国家海洋毁神局

    1963年,由29名海洋专家学者上书党中央和国家科委,建议加强中国的海洋工作。经第二届全国人大审批,1964年7月国家海洋局正式成立。 1)地方纤手亏海洋管理机构的建立

    2)涉海行业管理地位进一步加强

    ⑴海洋渔业的管理薯袭

    ⑵海洋港口和交通运输管理

    ⑶海洋油气生产的管理

    ⑷海盐生产的管理

    3) 国家海洋局的国家海洋行政管理

    4)海洋分级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1)国家海洋局

    2) 地方海洋管理机构

    ⑴海洋与渔业管理结合模式

    ⑵国土资源管理机构模式

    ⑶专职海洋行政管理

    我国现行的预算管理体制是怎样的

    为加强海域使用管理,逐步实现海域有序、有度、有偿使用,保护海洋和海岸带环境和资源,应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

    1.加大对海域使用管理的力度。

    建立起海域使用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和科学技术支撑体系框架,使海域使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化和科学化。形成集中、协调、统一的海洋综合管理体制,坚持区域侧重、分清职责、加强协作、权力限制相结合的原则。要确立以海洋综合协调管理体制,调整各涉海部门在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中的相互关系,促进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海洋产业的协调发展。

    2.强化依法行政,提高海域执法管理能力。

    法律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依据,依法行政是海洋管理的必然。要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强化有关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法装备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陆、海、空立体监视、快速反应的能力,加大海上执法监察力度,对于破坏资源、污染环境、非法使用海域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特别要注意军事用海频繁海域的监察管理,确保国防安全和国家的利益。使我国的海域使用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团颂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加强科技支撑。

    运用海洋综合管理信息网络塌此郑集成,实现实时动态的海域使用管理。我国历来重视海洋信息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建设,近年来利用“数字海洋”的手段,在海洋空间数据信息收集、传输和处理的基础建设,通信网络建设,以及应用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因此,在海域使用管理信息源和信息获取方面,要充分利用“九五”期间已经建成的“海洋基础地理信息”、“海岸带综合管理地理信息”、“中国海洋资源综合数据库集成”、“海域使用管理信息”、“中国海洋信息网”等一系列海洋综合管理信息网络集成,既要掌握海洋基础信息和信息产品等数据信息,还要掌握沿海社会、经济、人口、国家海洋产业开发和海洋资源等统计信息,实现实时动态的海域使用管理模式,提高海域使用管理工作的水平,才能保证引导合理的海洋开发,使海洋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4.强化海域使用管理。

    规范和保护海岸带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海岸带综合管理。以海洋功能区化为基础,以海洋开发规划为指导,通过海域使用管理,加强扒宏对海岸带的综合管理,建立和完善海岸带资源开发许可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按照海域的自然功能属性和合理规划,进行海岸带资源开发利用的使用论证和影响评估。对生态环境脆弱的海域进行海岸带开发时,要特别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可再生资源,必须要在其能够实现再生良性循环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对不可再生的资源开发,必须从严管理,严格控制。最终实现海洋和海岸带资源开发和海洋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5.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布局,合理发展海洋产业。

    我国的海洋产业布局由于缺乏生态经济学的理论指导,不能反映客观自然生态规律的要求,制约着我国海洋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海岸带和邻近海域的开发利用程度愈来愈高,海洋产业在分配使用岸线、滩涂和浅海方面的矛盾日益尖锐。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从海域使用管理的角度考虑,建立国家统一的海洋开发利用管理机构,以协调各个产业部门和地区的开发利用活动;制定有力的海岸带资源管理和生态经济政策,把我国海洋产业的布局放在统一生态经济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基础上,使其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

    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增强全民依法用海意识。

    增强全民的海洋国土观念,提高依法用海意识,是广泛深入地实施海域使用管理的必要条件。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减少国有资产流失,规范海域开发利用秩序,首先要强化宣传,通过广播、报刊、展览、论坛等形式,加大对海域使用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沿海地区做到家喻户晓,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做好海域使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依法用海的良好习惯,将保护海洋变成人们的自觉行动,为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是提高各级政府决策者对海域使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海域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力贯彻实施。

    我国现行的公安管理体制

    加拿大海洋事务的具体行业权限,按照不同的业务范围分散在各个有关的联邦政府部门中。这些部门有渔业与海洋部(DFO)、交通运输部、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国防部、印第安事务及北方发展部。按宪法规定,海洋主要由联邦政府管理,海岸带地区由有关的省政府负责管理。联邦政府与省政府的管理界线是低潮线。各省拥有一直到低潮线的资源并对这些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拥有充分的管辖权。滑颤联邦政府对低潮线以下以及信橡败近海的水平土地拥有主要管辖权。有资料表明,近十几年来,加拿大无论是在社区一级,还是在中央政府都有大量的海洋综合管理活动。

    加拿大的渔业如顷与海洋部是加拿大全国渔业海洋事务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渔业生产管理和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保护。海洋矿产的开发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环境部负责海洋环境的管理,制定环境政策和发展计划促进海洋环境和资源的保护。防止海洋污染。加拿大海洋事务机构委员会是加拿大涉海行业的协调机构,委员会的主席由加拿大渔业与海洋部副部长担任。委员会包括了与加拿大海洋规划相关的所有部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协调与海洋有关的政策和规划。此外,该委员会还配合政府完成下列任务:保证近海的主权权力和渔业的经济活动,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勘探与开发近海资源,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产业,保护海洋环境,观测气候与气象。

    我国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是

    当务之急,应加大执法力度,理顺海洋管理体制。近20年来,我国先后公布陵蠢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十几项,为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与综合管理打下了基础。但也应该看到,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有些法律、法规在执行上显得滞后。应根据海洋经济的发展,切实执行《中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海洋岛屿开发管理法》、《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法》等海洋法律。同时,还要加快与国际法接轨,扩大海洋立法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尽快完善我国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法律体系。此外,应加强海上执法队伍建设。面对我国300万平方千米的海域面积,我国应加大投资,组建一支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的、综合一体化的执法队伍,增强执法合力,提高执法效率,优化海洋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法治化机制,真正做到依法治海。

    为了全面掌握中国海域海洋资源、环境状况,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各省开展了全国海岸带和海洋资源综合调查和多次海洋环境污染基线调查。同时,建立起以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区环境监测中心和海洋环境监测站为主体的国家海洋环境监测及其业务技术支持体系;组织并领导了由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监测机构组成的全国海洋环境监测网,为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和沿海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中国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环保部门、海洋部门、海事部门、渔业部门按照法律分工,加强了对陆源污染、海洋倾废、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船舶排污的控制与管理,为防治海洋环境污染,遏制环境恶化势头,做了大量猜烂的工作。我国建穗汪漏立并实施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防止了工程建设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和损害。

    为加强海洋倾废管理,我国不断完善倾废管理制度,积极履行《1972年伦敦倾废公约》。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建立了38个海洋倾倒区,对海洋倾废活动进行了规范,有效地控制了海上倾废活动对海洋环境造成的污染。

    我国重视海洋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的保护,专门制定了《渔业水质标准》,建立了休渔区、休渔期和限量捕捞制度,重点对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和养殖场进行了保护。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加强了对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国家海洋局颁布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目前已建立各种类型海洋自然保护区59个、海洋特别保护区2个,为保护典型海洋生态和生物多样性做出了贡献。

    为实施依法治国的伟大方略,扭转海洋环境恶化趋势,我国修订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新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较完备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和较完整的技术标准体系,为依法管海、护海提供了法律保障。

    针对渤海资源与环境问题日趋严重的状况,国家海洋局从1996年开始,开展了对渤海综合整治的研究,现正在国家计委的指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渤海综合整治规划”,力争用20年左右的时间使渤海的资源与环境功能得到恢复。

    所谓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指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做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不断提高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及能力,力求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海洋资源开发体系;通过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来维护海洋资源生态的良性循环,实现海洋资源与海洋经济、海洋环境的协调发展,确保海洋资源生态环境的永续发展。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包含3个特征:1.持续性。体现在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两个方面。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建立在海洋生态完整性的基础之上,要求海洋生态构造完整和功能齐全。只有维持生态构造的完整性,才能保证海洋生态动态过程的正常进行,使海洋生态保持平衡。海洋生态过程的可持续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强大需求与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海洋资源的多用途引发的不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以及人类利用海洋资源的理念、方式和方法,都直接关系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就要求一方面要正确解决资源质量、可利用量及其潜在影响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利用资源的同时更要注意保护资源种群多样性、资源遗传基因多样性,并要在不影响海洋生态完整性的前提下整合资源方式,减少资源利用中的冲突和矛盾,提高资源的产出率。2.协调性。首先是海洋资源的利用应与海洋自然生态的健康发展保持协调与和谐,表现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的协调、陆地与海洋以及各种利益之间的协调,以维护海洋生态的健康及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3.公平性。即当代人之间与世代人之间对海洋环境资源选择机会的公平性。当代人之间的公平性要求任何一种海洋开发活动不应带来或造成环境资源破坏,即在同一区域内一些人的生产、流通、消费等活动在资源环境方面,对没有参与这些活动的人所产生的有害影响;在不同区域之间,则是一个区域的生产、消费以及与其他区域的交往等活动在环境资源方面,对其他区域的环境资源产生削弱或危害。世代的公平性要求当代人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应对后代人对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利用造成不良影响。

    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应达到以下目标:1.在保证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强化开发深度和广度,提高开发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海洋开发和海洋服务领域的技术水平,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海洋经济增加值;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发现新资源,利用新技术,形成和发展海洋新产业,推动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对海洋可再生资源而言,要改善对资源的利用效率,既要尽可能多地对其进行利用,又要保持生态有较强的恢复能力和维持其可持续再生产能力;对海洋不可再生资源要有计划地适度开发,不要影响后代人的利益。3.优化配置海洋资源,使其功能得到充分发挥。4.海陆一体化开发,统筹制定沿海陆地区域和海洋区域的国土开发规划,逐步形成临海经济带和海洋经济区,推动沿海地区的进一步繁荣发展。5.开发与保护协调。制定海洋开发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规划,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执法管理;重点加强陆源污染物管理,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防止破坏海洋环境。6.完善海洋综合管理体系,制定统一协调的海洋开发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各种海洋开发活动的协调管理。

    我国海洋生态多种多样,既有典型的红树林生态系、珊瑚礁生态系、河口生态系,也有数量庞大的港湾,成为中国近海生物繁衍、生长的摇篮,也是地球生态中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我国管辖海域的资源和环境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海洋经济以及整个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然而,由于中国人均海洋资源占有量相对较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又日益增多,使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开发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控制和监督,以保证合理利用海区的各种资源,促进各行业协调有序发展,提高整个海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中国21世纪议程》指出,要重点强化海洋生物资源管理,最终实现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建立大海洋生态系监测与保护体系和环境预报服务体系;建立布局合理的自然保护区网,并加入国际海洋自然保护区网络,在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提高沿海居民生活水准,开展大洋、极地海洋生物资源调查研究,开发利用和保护公海生物资源。为防止海洋生态系的退化,维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必须加强生物物种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有计划地建立相当规模和数量的海洋自然保护区、保留区,形成区域性、国际性海洋自然保护区网,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改善及完善各种有效的开发利用技术措施,合理利用经济鱼类;完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规体系,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国际合作和区域合作,维护海洋生态系的良好状态,形成养护、研究和管理的国际合作机制。

    海洋和海洋资源具有一定的公有性,因此许多海域和海洋资源各国都可以利用。世界海洋总面积的35.8%以领海大陆架的200海里专属经济水域的形式划归沿海国家管辖,其他64.2%(约合2.3亿平方千米)的区域仍为世界公有。在划归沿海国家管辖的水域内,船舶航行仍是自由的,因此也具有公有性质。即使是各国的领海,其他国家的船舶也有无害通过的自由。公海和国际海底的资源是世界共有的,各国都有权开发利用。各国通过交纳一定的养护费可以获得别国管辖海域渔业资源的捕捞权,内陆国可以在沿海国管辖海域内获得一定数量的剩余捕捞量,这些规定与陆地资源利用存在很大差别。因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必须树立全球意识,加强国际合作。我国政府一贯主张沿海经济发展与海洋环境保护相协调;保护海洋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任务,但经济发达国家负有更大的责任;加强国际合作要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处理海洋环境问题应当兼顾各国现实的实际利益和世界的长远利益。中国在采取一系列措施保护沿海和海洋环境的同时,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为保护全球海洋环境这一人类共同事业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中国支持并积极参与联合国开展的环境事务,是历届联合国环境署的理事国,与联合国环境署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中国已缔结和参加了多项国际环境条约,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条约和协议主要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1972年防止倾倒废弃物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992年生物多样性公约》和《197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等。

    我国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的类型

    2012年下半年,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成员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军方等。

    中国海洋管理体制一直因“九龙治水”的局面被外界诟病。国家海洋局海洋战略研究所编写的《中国海洋发展报告(2012)》披露,包括海军在内,我国中央层面的涉海管理部门有17个部委和机构。

    比如,海洋领土纷争的谈判处理由外交部负责,海上救助打捞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农业部负责管理全国渔业,公安部负责近海海上治安,海关总署承担全国海上缉私任务。海军则承担中国海上安全、领海主权和维护海洋权益等任务。

    而作为全国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国家海洋局,仅仅是归属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机构。按照我国《立法法》,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无权制定和公布部门规章。

    近几年,中国海洋经济高速发展。与此同时,东海、南海海洋领土纷争频发。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建设“海洋强国”,标志着海洋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要实现海洋大国到海洋强国的质变,理顺海洋管理体制成为当务之急。

    国家行政学院专家说,实际上,2012年下半年,中央海权办就已成立,这一高层次协调机构与中央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中央海权办成员单位包括国家海洋局、外交部、公安部、农业部和军方等,负责协调统筹海洋权益事宜。

    不过,中央海权办很少出现在公众视野。据《南方日报》报道,2012年12月1日农业部在广州举行中国渔业协会南海渔业分会揭牌仪式,中央海权办、外交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曾出席。

    扩展资料:

    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管理体制长期被形容为“九龙治水”。在2013年改革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层面的涉海管理部门共包括17个部委和机构。

    其中,中华人民巧谨察共和国外交部负责海洋领土纷争的谈判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负责海上救助打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负责管理全国渔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近海海上治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负责海上缉私,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负责中国海上安全、领海主权、维护海洋权益等任务。

    国家海洋局作为全国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机构,按晌正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无权制定和公布部孝茄门规章。

    2012年下半年,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成员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和军方等。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协调统筹海洋权益事宜。

    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决定,“将现国家海洋局及其中国海监、公安部边防海警、农业部中国渔政、海关总署海上缉私警察的队伍和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由国土资源部管理。”2013年7月9日,国家海洋局“三定”方案公布。

    2013年7月22日,国家海洋局机关大楼同时挂上“国家海洋局”和“中国海警局”两块牌子,由此结束了“五龙治海”的局面。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称,“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

    为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更好统筹外交外事与涉海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将维护海洋权益工作纳入中央外事工作全局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责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在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维护海洋权益工作办公室。”

    参考资料:-中央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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